以惠州市“1+1+1”开发保护格局为导向,结合矿产资源禀赋、开发利用条件及资源环境承载力,进一步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促进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区域发展、生态保护相协调,构建绿色矿业发展格局。严格实施国土空间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管控措施,衔接落实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做好与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等生态敏感区的衔接,对当前技术经济或生态环境条件下暂时不宜开发的大中型矿产地或矿集区及生态保护红线内已退出矿业权的资源,实施矿产地储备和保护,统筹处理好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