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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津湖》电影被质疑侵犯商标权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14:05:05
  • 摘要

    市场未动,商标先行,电影开拍或者筹划阶段就对商标进行注册,占得在先的申请日,能有效避免因他人抢注与电影有关商标导致的纠纷。

  • 市场未动,商标先行,电影开拍或者筹划阶段就对商标进行注册,占得在先的申请日,能有效避免因他人抢注与电影有关商标导致的纠纷。

    《长津湖》电影被质疑侵犯商标权图
  • 如果不注重电影名称的商标保护,被他人恶意抢注,由于在先权利的存在,电影可能会面临商标侵权的可能,漫长的诉讼过程为电影带来了不可预期的损失。

  • 知名的电影名称如果在消费者心中产生深刻的印象,起到了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可视为商标形式的使用,注册商标可为电影衍生品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

  • 当影视作品名称、角色被抢注为商标时,电影发行方可以向商标局请求宣告对方注册的商标无效。其权利基础所依据的就是“商品化权益”,该种权益保护的是利用作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获得商业价值的权利。

  • 电影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涉及著作权、商标权等多方面,电影作品的名称及角色名称具有高度商业价值。此外考虑注册商标的成本、以及为了避免被“碰瓷”,和后续IP价值的完整性和最大发挥,电影出品方应当及时申请注册商标进行保护。

  • 比如,去年国庆节大热电影《长津湖》就曾陷入商标侵权风波。电影上映没几天,便有媒体报道长津湖这个商标已经被注册了,《长津湖》电影被质疑侵犯了商标权。

  • 其实,很多出品方在电影上映前就开始商标布局,比如《少年的你》《刺杀小说家》《你好,李焕英》《唐人街探案》等电影在上映前早早就已被注册成为了商标。

  • 图形常用来表示某个商标经过注册,是识别某商品,注册商标图标商标,并受法律保护?服务或与其相关具体个人或企业的显著标志。其中,对于商标异议程序中提出的驰名商标认定申请,商标局局长办公会认为证据不足或该异议案件不需要依《商标法》十三条裁定的,承办处按一般的异议案件处理对于商标管理程序中提出的驰名商标认定申请,商标局局长办公会认为不符合驰名商标条件的,承办处按照办理程序发文退回申请,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回。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商标审查提质增效,8月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商标审查协作工作交流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局长崔守东主持会议。

  • 光明网7月12日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到今年(2022年)已颁布40周年,目前,有效的商标注册已经超过了4000万件。商标工作对于经济社会发展起到哪些促进作用?今天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对此问题做出回应。

  • 一方面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在电影名称确定前,应通过商标检索、作品检索等手段,避免出现类似名称侵犯在先权利;另一方面也要积极保护自己的权利,在电影开拍或者筹划阶段对电影名称、IP人物、等重要符号进行注册,为电影及其衍生品提供法律保护,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 数据显示,“阿凡达”商标申请注册信息已达千余条,申请人包括多家公司及自然人,作为电影《阿凡达》出品方,20世纪福斯电影公司2018年才开始申请“阿凡达”商标,国际分类包括设计研究、科学仪器'>科学仪器、教育娱乐等。

  • 2022年9月15日,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的第十四次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以视频形式举行。会议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主持。巴西工业产权局局长克劳迪奥·费塔多,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局长尤里·祖博夫,印度专利、外观设计和商标局局长乌纳特·潘迪特,南非公司与知识产权注册局局长罗伊·沃勒分别率团参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邓鸿森发表视频致辞,副总干事王彬颖和助理总干事爱德华·夸夸作为特邀嘉宾出席会议。

  • 因为商标注册的漫长过程及不可预知的在先权利障碍,电影出品方应密切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颁布的《商标公告》,如发现相同或近似商标,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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