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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天了商标秘密:印度尼西亚商标注册权利维护注意事项

  • 作者: 买商标 发布时间:2024-01-13 06:25:11
  • 摘要

    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可续展,有效期届满后6个月内可缴纳额外官费续展。

  • (3)善意侵权减少或者免除赔偿责任。由于商标侵权,特别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隐蔽性,对于绝大多数销售商来说,识别侵权商品是很困难的。为了保护销售者的利益,善意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免除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是有条件的,即能够证明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合法取得”意味着交易渠道合法,还意味着对所交易商品商标的合法性给予一定的注意,如要求对方提供相应证件。而“说明提供者”则意味着至少能够证明该商品提供者存在或曾存在过。仅仅说明该商品是他人送货上门是不够的。设定这个条件是为了在保护正当销售者的同时,防止那些故意侵权者逃避法律制裁。同时,对侵犯他人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注册商标权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侵犯他人从未使用但注册未满3年的商标权的,赔偿被侵权人因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开支。

    逆天了商标秘密:印度尼西亚商标注册权利维护注意事项图
  • “作为‘FENDI’商标权人,芬迪公司已经退守到只要求不要在涉案店铺上使用‘FENDI’店招,因为这是区分和识别奢侈品直营店或授权经营店的基本标志。”芬迪公司代理人在庭审中强调,“如果这一基于商业习惯的诉请都得不到司法的维护和支持,那么就真有可能会出现原审判决所说的‘无疑会阻碍市场的公平竞争,不利于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

  • 7.1注册商标续展

  • 7.1.1续展期规定

  • 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可续展,有效期届满后6个月内可缴纳额外官费续展。

  • 7.1.2续展所需文件

  • 续展申请书、续展声明、委托书

  • 7.1.3续展官方规费9

  • 有效期截止前6个月续展官费:

  • 电子申请2,250,000印尼卢比/标/类,折合人民币1044元

  • 非电子申请2,500,000印尼卢比/标/类,折合人民币1160元

  • 有效期截止后6个月内续展官费:

  • 电子申请4,500,000印尼卢比/标/类,折合人民币2087元

  • 非电子申请5,000,000印尼卢比/标/类,折合人民币2320元

  • 7.1.4续展特别提示

  • 未续展的商标,可以重复申请注册。有效期届满后6个月内仍未办理续展的,则商标无效,已无效的商标不会阻碍他人近似商标的申请。

  • 7.2注册商标转让

  • 7.2.1转让所需文件

  • 7.2.1.1转让申请书

  • 7.2.1.2受让人签署的委托书

  • 包含申请人名称、地址、授权事项,格式可自行拟定

  • 7.2.1.3双方签署的经公证的转让协议,公证时间一般为5天

  • 7.2.2官方规费

  • 转让官费:700,000印尼卢比/标10/商标号,折合人民币324元

  • 7.2.3转让特别提示

  • 未及时登记商标转让协议,不会对商标的实际使用产生影响。

  • 7.3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

  • 7.3.1使用许可官方规费

  • 许可官费:1,000,000印尼卢比/标11/商标号,折合人民币464元

  • 7.3.2使用许可特别提示

  • 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应进行备案,未经备案的许可合同,不影响许可的效力和注册商标本身。但是,根据商标法第42条第5款规定:“未登记的许可合同对第三方没有法律意义”12,被许可人不能对侵权行为提出维权主张。

  • 7.4注册商标变更

  • 7.4.1变更所需文件

  • 7.4.1.1变更地址:委托书

  • 7.4.1.2变更名义:委托书

  • 名义变更证明文件及英文翻译,需要公证

  • 7.4.2官方规费

  • 变更官费:300,000印尼卢比/标13/商标号,折合人民币139元

  • 7.4.3商标变更特别提示

  • 官方并不会定期核实商标权利人的信息是否准确,因此未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不会有罚款或惩罚措施,也不会影响后续商标转让工作。

  • 7.5注册商标的使用

  • 如果商标实际使用形式与注册形式未发生实质变化的,例如未改变商标中的显著性元素内容的,将不会受到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局或政府机构的惩罚。

  • 在面对商标撤销提供使用证据时,各种能够证明商标使用的证据均可接受,如发票、价目单、商品照片、新闻或媒体广告、合同等,证据应当能够体现商标使用的时间、地点和商品。证据可以不必公证认证。但是,进入法院程序时,证据复印件必须办理公证认证。

  • 7.6对中国企业的特别提示

  • 印度尼西亚接受一标多类的申请,但是由于印度尼西亚没有关于分割申请的规定,因此其中某个类别遭遇驳回时,则整件商标申请都会受到影响。考虑到在官费方面,一标一类的费用与一标多类相同,如果担心整件商标申请进度因某个类别驳回的牵连拖累,可考虑进行一标一类的申请。但在后期维护中,由于变更、转让等程序的费用是按照商标号收取,因此一标一类的费用会明显高于一标多类的费用。

  • 根据印度尼西亚相关规定,对于商标中缺乏显著性的部分,如产品的通用名称,可在提交申请时就声明放弃专用权。

  • 《商标法》第八条对目前我国能够构成商标的元素做了规定,即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以及前述各要素的组合。尽管可用来构成商标的元素多种多样,但往往当一件商品或一项服务进入市场前后,产品和服务所有人在考虑自家品牌时,会综合考虑产品或服务的自身特点以及市场上已被相关公众广泛接受的品牌特点,从而来进行自有品牌的创设。在这种情况下,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的商标设计,难免会出现雷同撞车的情况。加之我国商标注册审查目前还是人工进行的,无法保证审查过程中百密无一疏,两件相同或近似商标都获准注册并日后长期在市场中共存的情况,时有发生。这是商标共存最常见的一种形式,即使是普通消费者,相信也有所耳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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