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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法则在商标及不正当竞争案件中的应用

  • 作者: 十象知产买商标专家 发布时间:2024-01-13 01:18:34
  • 摘要

    提到红牛,每个人的脑子里首先浮现的都是那句耳熟能详的广告语,以及满大街的两头红牛对顶的Logo。如果你在购物平台上输入“红牛”两

  • 红牛商标案迎来转机来源十象买商标资讯|

    提到红牛,每个人的脑子里首先浮现的都是那句耳熟能详的广告语,以及满大街的两头红牛对顶的Logo。

    经验法则在商标及不正当竞争案件中的应用图
  • 如果你在购物平台上输入“红牛”两个字,打开能至少看到两种不同的红牛饮料,分别是“红牛安奈吉饮料”“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你能分得清哪个是山寨货吗?不用猜测!其实,它们全都是正品。

  • 左图红牛安奈吉是泰国红牛在中国销售的红牛右图红牛维生素则是中国红牛公司生产的红牛。

  • 而沉寂了一段时间的红牛话题,近日再次引发大家关注。

  • 家喻户晓的“红牛”因为商标权权属纠纷案,在纷纷扰扰闹了多年之后,于2020年底以中国红牛公司败诉而尘埃落定。然而,一年多后情况又有了新变化23日,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红牛”)发布声明称,已正式向最高法院提交50年《协议书》原件,作为该案再审审理的重要依据。

  • 回顾过往红牛案件的判决书和仲裁裁定,关于50年协议,裁定书里一句“没有原件,真实性存疑”一直让中国红牛尽显被动。这份《协议书》原件,会成为中国红牛在该案终审判决后的新转机吗?

  • ▍中国红牛已提交50年《协议书》原件

  • 2月23日,中国红牛官方微信号发布《关于中国红牛50年协议书原件的声明》。中国红牛称,1995年11月10日,中国红牛与泰国天丝、中食工业总公司、深圳中浩集团签署有效期为50年的《协议书》。近日,公司已经取得该《协议书》原件。

  • △红牛官方微信截图

  • 声明称,中国红牛曾在2020年12月31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终394号判决书。在该判决中,因“红牛公司未能提供协议书(即50年《协议书》)原件”而认定该协议“真实性存疑”,驳回了公司上诉。现公司已正式向最高法院提交此协议书原件,作为此案再审审理的重要依据。

  • 中国红牛表示,50年《协议书》共九条。其中第一条约定“只有中国红牛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泰国天丝不得在中国境内生产或承包给其他公司生产或销售红牛饮料同类产品”。2019年以来,泰国天丝违反约定,承包给第三方公司生产、销售红牛饮料,因此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公司已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 声明还称,泰国天丝及其代理律师多次在各级人民法院的庭审中,公然违背客观事实,声称“没有签署过该协议书”“案涉协议不具有真实性”等,已经涉嫌虚假陈述及作伪证。中国红牛将依法对泰国天丝及其代理律师涉嫌违法行为向有关司法机关进行举报和投诉,追究其法律责任。针对泰国天丝及其代理人恶意曲解部分案例判决,威胁恫吓中国红牛各级供应商、经销商等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泰国天丝及其生产商、经销商、代理商等共同侵权主体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 中国红牛表示,坚信此原件的提交会促使各级法院及仲裁机构更加客观、公正、全面作出裁判,还原事实真相、正本清源,维护中国消费者利益和合法经营者正当权益。

  • ▍红牛天价商标案的始末

  • 记者根据此前法院披露的公开信息,大致梳理了红牛商标权侵权纠纷案的来龙去脉。该案原告为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天丝公司”被告为杭州红牛饮料有限公司、红牛维他命饮料(江苏)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中国红牛”。

  • 据最高法网站公布的案情摘要显示,1996年,天丝公司与中国红牛签订为期20年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1998年双方签订合资合同,约定成立合资公司,天丝公司为合资公司提供产品配方、工艺技术、商标和后续改进技术。泰国天丝公司与中国红牛先后就红牛系列商标签订多份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中国红牛支付了许可使用费。此后,中国红牛针对“红牛”系列商标的产品,进行了大量市场推广和广告投入。

  • 2016年天丝公司宣布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后不再与中国红牛续约。2018年中国红牛仍在销售红牛产品。中国红牛和泰国天丝公司均对“红牛”系列商标进行过维权及诉讼事宜。后中国红牛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享有“红牛”商标权,并判令泰国天丝公司支付广告宣传费用37.53亿元。

  • 2019年,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红牛系列商标归天丝公司所有。中国红牛使用的17枚“红牛”系列商标的商标权人均为天丝公司。

  • 红牛公司不服,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就“红牛系列商标”权属纠纷一案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11月25日做出的一审判决。

  • 值得注意的是,“红牛”商标权权属纠纷案入选了2020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是获得买商标专用权的两种方式。判断是否构成继受取得,应当审查当事人之间是否就权属变更、使用期限、使用性质等做出了明确约定,并根据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及实际履行情况综合判断。在许可使用关系中,被许可人使用并宣传商标,或维护被许可使用商标声誉的行为,均不能当然地成为获得商标权的事实基础。最高人民法院遂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至此,“红牛系列商标”明确归属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且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提出的确认其对17个红牛系列商标享有所有者合法权益,并判令天丝医药公司支付广告宣传费用的诉求最终均未获得支持。

  • ▍“50年协议”原件,会改变结局吗?

  • 公开资料显示,红牛饮料上个世纪70年代发源于泰国,上世纪90年代,第一次来到中国。中国红牛创立初期由4家股东合资筹建,其中的中方股东包括两家国企中国食品工业总公司和深圳中浩集团,泰方股东则是华彬集团牵头买卖的泰国红牛以及泰国天丝公司。在这份协议书中,明确合资企业的存续期限是50年。

  • 协议书之所以特别列明这一共识,是因为当时中国国内的合资企业登记合资期限为十到三十年。“五十年经营期限”,只有投资大,建设周期特别长的企业个体,在经国务院特别批准后方可列入工商登记。正是有鉴于政府的这一规定,合资各方确认,合资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可表述为三十年合营期限,但根据协议书中的共识,合资合同到期后,各方确保可以续签。

  • 协议约定,中国红牛的创建和市场的开拓由华彬集团及其董事长严彬全权负责。在品牌定位上,中国红牛“高举高打”,坚持高品质定位,同时坚持20多年零售价格不变,牢牢占据国内功能饮料市场龙头。中国红牛销售额连年增长,大获成功,至2015年,中国红牛一年能卖出去55亿罐,营销额超230亿元,占市场份额80%。

  • 但谁也想不到,这样的业绩,竟然是中国红牛最后的辉煌。

  • 中国红牛称,泰国红牛的发明人、泰国天丝创始人许书标给严彬授权红牛品牌时,授权年限是50年,但根据当时中国法律中外合资企业的经营时间最长只有20年,所以中国红牛公司只有20年的独家经营权,但当时的严彬并没有在意,心想着到2015年到期后再续约。但是没想到的是,2012'>2012年3月,许书标高龄病逝,泰国天丝第二代继承人接班。两年后,一封要求中国红牛生产基地“停止商标侵权”的律师信打破了平静,也打乱了中国红牛的发展节奏。

  • 值得注意的是,严彬主导创立的中国合资公司,与许书标领导的泰国天丝之间的关系十分独特。中国红牛与泰国天丝之间的合作,早期是为了解决“RedBull”商标投入合资公司以及泰国天丝商业利益设计加入合资公司的,是一种基于双方信任基础的关系设计。此前,许书标已经多次明确表达了将中国市场开发权全部交给严彬和他领导的团队经营的意愿。

  • 天丝集团称,按协议,天丝集团与合资公司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已经于2016年10月6日到期,到期后合资公司仍然在“非法”使用红牛系列商标生产、销售红牛产品,造成对天丝集团红牛系列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 随后,泰国天丝集团于2019年在中国市场快速推出三种包装与中国红牛几乎相同的红牛饮料——“红牛安奈吉饮料”和“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进口版和国内代工两种)。

  • 中国红牛则坚称,1995年由中国红牛与泰国天丝以及另外两家股东四方签署了“50年”合作协议,其中明确约定1995年开始的50年之内,只有中国红牛才能独家生产销售红牛饮料。其他红牛是违约行为。

  • 由此,2016年,华彬集团和泰国天丝集团开始为“中国红牛”的归属打得不可开交,双方相互起诉的官司数十起。天丝集团也分别针对各个侵权主体提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对其侵权责任追诉到底。

  • 而有关中国红牛这场旷日持久的跨国法律纠纷延续了6年。在这6年间,多家不同主体公司生产的不同“红牛”,充斥着市场。失序的竞争导致消费者的认知出现了模糊,甚至连部分经销商都搞混了几种红牛的情况。这无疑都是对红牛品牌的巨大伤害。

  • 现在关于50年的协议原件拿出来了,华彬集团受让的“红牛”商标权益能否收回再次引发关注。其有效性如果被官方认可,或将改变未来红牛中国市场的格局。

  • 对于任何企业来讲,一枚商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业内人士表示,与王老吉、加多宝持续了多年的商标争议一样,红牛和天丝的商标归属争议,再一次提醒创业者和企业家们,在企业不断发展、扩张的同时,更应当维护好已经取得的知识产权成果,这才是未来企业发展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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