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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纠纷和商标异议有什么区别?-十象商标注册网

  •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12 14:35:36
  • 摘要

  • 注册商标纠纷和商标异议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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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两者本质不同

  • 商标争议的本质是对注册商标的争议;商标异议的本质是在初步审批后批准注册商标前进行的

  • 社会异议。

  • 2.两者内容不同

  • 注册商标纠纷的内容是权利纠纷;异议的内容只是对初步批准的商标的异议。

  • 3.提出不同的时间

  • 根据争议的不同情况,或者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提出,或不受时间限制;

  • 商标异议自公告之日起初步审批3一个月内提出。在批准注册前提出异议和裁定的商标,不得再使用

  • 申请裁决的事实和理由相同。两者在注册程序中处于不同的阶段。

  • 4.申请主体有所不同

  • 根据争议的不同情况,注册商标的争议人不同。狭义的注册商标争议必须先注册

  • 注册人;异议人不具体,可以是任何机关、团体、企业或个人,包括在先注册人。

  • 5.不同的处理机构。

  • 商标纠纷主要直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局也可以依法主动处理。商标异议只能向商标局提出

  • 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

  • 6.是否支付不同的费用

  • 商标异议不需要支付费用,商标争议应当支付审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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