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资讯中心 >  竞争者对非传统商标的使用十象商标官网

竞争者对非传统商标的使用十象商标官网

  • 作者: 十象商标官网 发布时间:2024-01-13 00:00:37
  • 摘要

    竞争者对非传统标记的使用行为是一把双刃剑,其可能对证明第二含义起到积极作用,也可能起到消极作用。如果竞争者在同类商品上使用不同的形状、颜色、声音或气味,则可以说明该商标的排他性使用,从而作为证明获得显著性的证据。

  • 非传统标记所有人并不必要对非传统标记进行完全的排他性使用,竞争者对该标记的模仿使用是否影响该商标的获得显著性取决于个案事实情况。CAFC在GiantFood案中指出,尽管同行业其他竞争者对该商标的使用会减损申请者的权利,但是第三方使用是否会阻碍该商标获得保护应该取决于个案。例如,RacineIndustries案中尽管异议者和其他竞争者也使用了同样的商标,但1TAB仍然认为该商标具有显著性。

    竞争者对非传统商标的使用十象商标官网图
顾问图片
还有“商标购买”的更多问题?,提交信息立即获取解答
相关标签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