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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商标设计上的独创性

  • 作者: 十象商标 发布时间:2024-01-12 20:26:29
  • 摘要

    1.品牌命名应当避免抄袭雷同。2.简单易记,特色鲜明。

  • 商标的独创性比商标显著性的要求更高,作为商标的显著性,只是一种满足商标注册的条件。商标之独创性则不仅要满足显著性条件,而且还必须便于或易于打造为驰名商标。因此,独创性对于商标注册而言纯粹是一种奢侈条件,但是对于有志打造驰名商标者而言,则是必须予以考虑的因素。一般而言,商标的独创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注重商标设计上的独创性图
  • 1.品牌命名应当避免抄袭雷同。目前,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全球第但是雷同情况极为严重。比如,我国以“熊猫”命名的产品有300多家,以海燕”命名的有近200家,仅仅一个重庆直辖市,以“嘉陵”命名的就有好几百家。另外,在“森达”品牌成名后,便有了“淼达”,“五粮液”之后便有了“五踉液”,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像这样高度重复性的商标,将来很难成为一种驰名商标。

  • 这就要求商标设计必须不落俗套,与现有各种商标不相同或者是不相类似。作为显著性的条件,只是要求拟注册商标与相同或相近商品上所使用的商标不相同或不相类似,而且已经使用的商标并非驰名商标,因而不存在跨类保护问题。但是,我们设想一下,如果某个标志已经被广泛地使用于各种商品上,这个商标在未驰名时就已经淡化了,将来很难成为驰名商标即使勉强成为驰名商标,也不能禁止他人在不相同、不近似的商品上使用其早已注册的商标,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意义也就随之大大削弱。2.简单易记,特色鲜明。当前的世界是个符号的世界、信息的世界,人们每天接触的符号千千万,过目的信息万万千。如何能够让消费者对品牌过目不忘,重要的一条就是简洁。比如,外国品牌命名讲求词语简短和发音响亮。英语品牌名称往往只有两三个音节,且常以“K”、“P”、“C”、“D“G”等字母开头,比如Kodak(柯达)、Parker(派克)、Pepsi(百事)、Budweiser(百威)、Disney(迪斯尼)等。从语音的角度符合人们的习惯,易读易记。汉字品牌一般不超过三个字为好,注意音韵协调、平仄对应、朗朗上口,便于流传和记忆。

  • 另外,还有耐克(Nike)商标,在Nike拼音下面一个流线型的“Ⅱ”标记,简洁明快醒目,似乎是不经意地一钩,但却象征着胜利和迅速,让人过目不忘。美国奶粉“KLM”商标,是英文牛奶“milk"倒序写成的,构思巧妙,与众不同。我国驰名商标“鄂尔多斯(Erdos)”是蒙古语,原指黄河“几”字湾以南的大陆草原,是上好的山羊绒产地。这个商标构思巧妙,音调柔和,符合人们的语感,本身就比较容易成为驰名商标。这些驰名商标成功的例子告诉我们,商标设计一定要简单易记,特色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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