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木材经营、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申请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4 10:00:56
- 摘要
第七条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申请《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以下简称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但是,村民利用合法来源的木材加工少量的农具、家具和修建房屋等除外。
第七条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申请《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以下简称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但是,村民利用合法来源的木材加工少量的农具、家具和修建房屋等除外。
申请年加工木材能力1万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还应当提交具有甲级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出具的项目建设设计文件和原材料供应的可行性报告。申请年加工木材能力3万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还应当提交建立有能够供应50%以上加工原料的原材料林基地证明。
申请年加工木材能力1万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建设项目应当由具有甲级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对原材料供应作出可行性研究。申请年加工木材能力3万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还应当建立有能够供应50%以上加工原料的原材料林基地。
(一)无许可证经营、加工木材的,没收非法经营、加工的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下的.罚款,依法予以取缔;
地级以上市直属国有林场申请木材二次加工许可和年加工木材能力1万立方米以下(不含1万立方米)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三条运输木材,以及从木材加工单位一次性运出折合原木材积立方米以上的木(竹)制成品应当申领《广东省木材运输证》(以下简称木材运输证)。
第十八条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需要延续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第十七条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原审批机关应当依法换发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1.剪切和加工木材:根据建筑设计图纸和要求,木工会使用各种工具,如电锯、刨子、钻孔机等,来剪切和加工木材,以满足建筑项目的需求。
(二)年加工木材能力5000立方米以上1万立方米以下(不含1万立方米)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许多国家积极着手建立木材加工业结构,制定相关发展政策,如提高加工车间的规模、搭建木材回收中心和建立木材外贸定购体制等。
据镇党委书记陶磊介绍,目前,全镇木材加工厂有10多家,安置人员就业超过500人。同时,随着木材加工业的发展壮大,也带动了该镇第三产业的发展,镇里的饭店,超市,早餐摊点都非常红火。近年来,镇党委政府为了加快木材加工业发展,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引导木材加工产业链不断延伸,实现集群发展,推进木材产业提档升级。
经过终处理后的改性木材可以进行加工处理,包括切割、打孔、压花、烤漆等工艺。这些加工工艺可以使改性木材的表面更加光滑、美观,同时也可以改变改性木材的外观和质感。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对以本地产木材为原料进行木材初级加工的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综上所述,木材粉碎机是一种对木材或类似材料进行粉碎、加工、转化的重要设备,广泛应用于排放管理、生产流程优化和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
2.废木材分类和处理:将收集到的废弃木材按照材质和质量进行分类,例如软木、硬木等。然后,可以采用简单的加工方法,如切割、研磨等,将废弃木材加工成所需的形状和尺寸。
第三十条依法没收的木材,由林业主管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变卖给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有条件的,应当进行公开拍卖。变卖和公开拍卖所得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五)擅自经营、加工疫木的,没收非法经营、加工的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下的罚款;有其他违反植物检疫规定行为的,依照植物检疫法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