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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牛系列注册商标自始至今拥有清晰的、独立的所有权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4 03:23:58
  • 摘要

    “咱都有注册商标,商标都是商标局可查的。咱也不怕他查,咱手续都全。”李姓负责人在电话中说,被冯涛喝掉的那款饮料,只是外观跟人家(红牛)近似,实际的名字其实是“累牛”功能饮料,截至目前,已经对外销售快两年时间了,销售状况非常好,有些客户,都是一次拉三车、四车,成百件的拿货。

  • “咱都有注册商标,商标都是商标局可查的。咱也不怕他查,咱手续都全。”李姓负责人在电话中说,被冯涛喝掉的那款饮料,只是外观跟人家(红牛)近似,实际的名字其实是“累牛”功能饮料,截至目前,已经对外销售快两年时间了,销售状况非常好,有些客户,都是一次拉三车、四车,成百件的拿货。

    红牛系列注册商标自始至今拥有清晰的、独立的所有权图
  • 天丝公司诉称,该公司对红牛系列注册商标自始至今拥有清晰的、完整的、独立的所有权,并已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华彬红牛方面未经天丝公司许可和授权,擅自使用红牛系列商标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构成对天丝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严重侵犯。

  • “咱就是自己的牌子,跟人家红牛没有关系,手续都全,手续不全,肯定一查一个准,咱这随便查,咱跟他有什么关系没有。”李总在电话中信誓旦旦地保证说,目前正在对外销售的“累牛”饮料,有注册商标,也有营业执照,“咱们这(商标、营业执照)都是真的,又不是假的,怕什么?”

  • 尤其不包括:医用饮料(应归属于商标第五类);奶饮料(以奶为主)(应归属于商标第二十九类);含咖啡、可可或巧克力的饮料(应归属于商标第三十类)。

  • 天丝公司表示,华彬红牛方面生产、销售的侵权产品,与天丝公司注册的红牛系列商标核定使用的“无酒精饮料”产品属于相同商品。华彬红牛方面在侵权产品饮料罐、厂区厂房、网站、公众号上使用的商标,与天丝公司相关商标有的完全相同、有的则基本相同或者实质性近似,构成相同商品上的相同商标或者近似商标。天丝公司提到,仅红牛维他命公司在2016年-2019年的侵权获利就已超过亿元,远远高于天丝公司在本案中主张的1亿元赔偿金额。

  • TCP集团成员泰国天丝,以及全球红牛品牌及“红牛”商标的创始者和所有者许氏家族宣布,已向严彬先生及其拥有或控制的数家公司提起法律诉讼,理由涉及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以及与未经许可生产、销售红牛产品相关的其他行为。围绕着上述核心利益争夺点,许氏家族也向一些涉及“红牛”商标使用权的主体提起诉讼,包括销售饮料的超市,以及生产饮料罐的厂商。

  • 1.广东健力宝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健力宝常规饮料、第五季水果饮料系列、微泡水、爆果汽含气型果汁饮料及超得能复合肽能量饮料等。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商标布局,基本都集中在主标“健力宝”上,其他商标只有少量布局。

  • 天丝公司诉称,2009'>2009年,曾与红牛维他命公司就使用红牛商标签订合同,约定红牛维他命公司使用红牛相关商标,期限至2016年10月6日止。华彬红牛三公司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天丝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湖北红牛自2005年成立之日起,即未经天丝公司许可或授权,擅自生产红牛维他命饮料产品,并在其产品上大量、突出使用与天丝公司注册商标相同或极度近似的商标标识。

  • 总之,就是一个因商标而引发的故事而已。商标有价值,故事就有了看头。目前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红牛”字样的企业名称,同时连带赔偿原告泰国天丝3000万元。

  • 华彬红牛三公司还表示,涉案的红牛产品的正、反面,湖北红牛主要使用了由双牛图、英文“RedBull”、简体中文“红牛”自上而下排列构成的组合商标,与天丝公司主张权利的商标,两者并不相同。湖北红牛经红牛维他命公司的委托,使用红牛平面商标生产加工红牛产品的行为,并不构成商标侵权。

  • 4月23日,财经E法获悉,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吉林高院”)近期对红牛饮料的商标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华彬集团实际控制的三家公司(下称“华彬红牛三公司”)侵犯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下称“天丝公司”)的红牛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

  • 目前市场上有不少红牛饮料,比如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红牛维生素牛磺酸饮料等等,这些产品商标一样,只是包装略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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