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资讯中心 >  企业名称与商标的区别_十象商标网

企业名称与商标的区别_十象商标网

  • 作者: <p> 发布时间:2024-01-12 13:29:48
  • 摘要

    基于工作中一些客户想申请和企业字号名字一样的商标,却因为成功率低不得不放弃的困扰,在这里想谈一下关于企业字号和商标的区别。

  • 基于一些客户想申请与企业名称相同的商标,但由于成功率低,他们不得不放弃。在这里,我想谈谈企业名称和商标的区别。

    企业名称与商标的区别_十象商标网图
  • 企业名称是区分不同市场实体的标志。它由行政区划、品牌名称、行业(或业务特征)和组织形式组成。品牌名称是企业名称的核心部分,是区分不同企业的主要标志。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的商标注册和企业名称注册属于不同的机构,注册商标与注册使用的企业名称不时发生相同和相似的情况同时,我国对品牌名称的权利保护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两者在组成要素和功能上都有相似之处,很容易引起混淆。因此,在现实生活中,两者之间的权利冲突也在增加。作者认为,可以分为两种情况来解决企业名称和注册商标权利冲突。

  • 从在先权利的角度保护在先使用的知名品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一款对在先权利的列举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企业名称中的品牌名称,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3)项规定的企业名称,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解释相关公众知道的企业名称相当于企业名称,并作为第一权利进行保护。当知名品牌与注册商标发生权利冲突时,可以依照《商标法》对第一权利的规定,构成申请商标注册阻止和撤销注册商标的原因。对于知名品牌的识别,可参照重庆、福建、苏州等省市颁布的《知名品牌认定与保护办法》的标准,连续使用企业品牌35年以上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具有较高的市场意识和信誉良好的经营业绩。

  • 对于不符合知名要求的企业名称,可以从《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禁止混淆的角度进行保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解决商标和企业名称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规定商标中的文字与企业名称中的文字相同或者相似,混淆市场实体及其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依法制止。虽然商标得的商标专用权虽然具有全国性的效力,但不能剥夺他人形成的市场优先利益和市场信用。如有混淆,先使用的企业品牌有权在一定范围内对抗注册商标权的使用。但这种对抗应该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由于品牌名称是企业名称的一部分,其注册是区域性的,如果过分强调企业品牌名称的排他性,必然会使商标权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此外,在一个小镇上使用企业名称,否认建立了一定市场声誉的国家大型企业的注册商标,不利于权利持有人行使权利,也不利于维护民商法律关系的稳定。因此,笔者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在消除商标注册人的恶意后,可以限制商标的使用范围和方式,从而形成双方不干扰、自由竞争的局面。

  • 新《商标法》于2014年5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中关于禁止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用作企业字号的规定

  • 第五十八条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 综上所述,法院在处理有关案件时,应当从保护优先权、禁止混淆、权利平衡、利益平衡等方面综合考虑,合理解释和适用法律,维护社会利益平衡。

  • 十象商标网温馨提示文章中的一些图片来自互联网,版权属于原作者,只用图片表达,没有其他意义。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 免费查询商标能否注册扫码领取888元新人大礼包

顾问图片
还有“商标购买”的更多问题?,提交信息立即获取解答
相关标签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