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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经商标持有人鉴定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20:20:35
  • 摘要

    2022年1月,昌都市市场监管局接昌都市公安部门线索通报,称有一批假冒“五粮液”白酒从成都运往昌都销售。经昌都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核实,昌都市卡若区某商行销售的“五粮液”等多种品牌白酒经商标持有人鉴定,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昌都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改正、没收涉案物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22年1月,昌都市市场监管局接昌都市公安部门线索通报,称有一批假冒“五粮液”白酒从成都运往昌都销售。经昌都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核实,昌都市卡若区某商行销售的“五粮液”等多种品牌白酒经商标持有人鉴定,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昌都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改正、没收涉案物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白酒经商标持有人鉴定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图
  • 申请商标中的“MERINOWOOL”可译为“美利奴绵羊毛”。此羊毛非常纤细,富有皱缩性,毛质良好,可纺成非常细的高级毛纱,进而织成手感极佳的高级梳毛织物。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23类绒线'>绒线等商品上、第24类织物等商品上、第25类服装等商品上、第27类地毯等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原料和质量产生误认,已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情形。其它商标的注册情况与本案不同,不是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当然理由。申请商标在其他国家或地区获准注册的情况不是本案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当然理由。

  • 2022年,昌都市江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投诉举报,称江达县某商店存在销售假冒“小郎酒”违法行为。经昌都市江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该商店及商店仓库内发现100ML45%小郎酒132余瓶,当事人未能提供供货方相关资质及进销货票据。经商标权利持有人鉴定,该批涉案产品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之第三项“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规定,昌都市江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涉案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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