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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已申请咖啡相关商标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4 09:49:09
  • 摘要

    在此前茅台工作人员的相关回应中,可以发现“咖啡店擅自在饮品中添加茅台售卖,即便不以此作为卖点宣传,实际上也是侵权行为”的表述。以上表述是否合理合法存疑。《商标法》中存在“商标权用尽”这一概念,即“权利用尽原则”,经商标权人许可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投放市场的商品,他人在购买后无须经过商标权人许可,即可将带有该商标的商品再次售出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公众。故而,如仅仅只是在咖啡中添加茅台售卖的行为并未侵权。

  • 在此前茅台工作人员的相关回应中,可以发现“咖啡店擅自在饮品中添加茅台售卖,即便不以此作为卖点宣传,实际上也是侵权行为”的表述。以上表述是否合理合法存疑。《商标法》中存在“商标权用尽”这一概念,即“权利用尽原则”,经商标权人许可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投放市场的商品,他人在购买后无须经过商标权人许可,即可将带有该商标的商品再次售出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公众。故而,如仅仅只是在咖啡中添加茅台售卖的行为并未侵权。

    茅台已申请咖啡相关商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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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一,单纯在咖啡或者其他食品中添加或者擅自添加茅台酒的行为,并不涉及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八条以及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在咖啡或者其他食品中添加茅台酒(正品)的行为,不属于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行为,也不属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以及去除茅台包装标识而贴附自己商标的行为,故不会涉及到侵权的行为。

  • A:未经茅台酒厂授权许可,擅自在食品中添加茅台,并使用与茅台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等,构成商标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因为商家的这些行为构成商标性使用。“商标性使用”是各地工商部门经常使用的处罚依据。将茅台商标使用在商家自制的“茅台咖啡”上,容易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误以为“茅台咖啡”是由茅台公司推出的,或是与该商家合作推出的。

  • 《商标法》第57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茅台酒作为知名商标,享有独立的商标权利,如果其他商家未经茅台公司授权,自行制作“酱香咖啡”后“使用茅台酒商标”进行销售,可能会导致消费者对产品来源的混淆,构成商标侵权。

  • “焙可西里”商标以红色为主色调,辅以黄色的字母和咖啡的图案,形成了强烈的视觉冲击力。红色象征着热情和活力,黄色代表着明亮和温暖,而咖啡则是“焙可西里”的核心产品。这种设计风格旨在营造出一个温馨、舒适、富有情调的咖啡馆形象,使商标在众多咖啡品牌中脱颖而出。

  • 众所周知,这已经不是茅台第一次玩跨界了。从去年5月“茅台冰淇淋”上市以来,1年多的时间累计销量近1000万杯,狠狠地抓住了一波年轻人的眼球。据悉,7月4日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册一枚“茅小咖”商标,国际分类为30类咖啡饮料,当前商标状态为“注册申请中”。由此可见,茅台与咖啡的融合还将持续深入。

  • 品牌故事:也许这个商标与咖啡的奇妙联系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品牌的故事。据传,“粒小范”商标的灵感来自于一位年轻咖啡师对咖啡的热爱和他的匠人精神。他坚信每一粒咖啡豆都拥有独特的生命和香气,于是他将自己的理解和热情融入到了这个商标设计中。这使得“粒小范”商标不仅是产品的标识,还成为了一个承载着热爱和执着的故事。

  • 热点二:曾有商家因自制“茅台咖啡”被处罚。如无锡市心甜化妆品经营部在未取得商标授权的情况下自制“茅台咖啡”销售,并在店内设置“专属特调茅台咖啡53°¥128”“咖啡天花板玖号53°飞天茅咖”等宣传牌,在抖音、小红书等软件上进行宣传。当事人因无法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茅台公司的相关授权,被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7万余元。

  • 其二,擅自在咖啡或者其他食品中添加茅台,但未经茅台酒厂授权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与茅台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或者包装装潢的,则可能构成商标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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