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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竞买时已明确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20:15:33
  • 摘要

    (一)明确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形式和条件。买卖、赠与、交换、出资以及司法处置、资产处置、法人或其他组织分立或合并等形式涉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行为,均视为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一并转移。涉及到房地产转让的,按照房地产转让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竞买时已明确由新成立公司开发的,成交后按约定与新成立公司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不视为转让。

  • (一)明确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形式和条件。买卖、赠与、交换、出资以及司法处置、资产处置、法人或其他组织分立或合并等形式涉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行为,均视为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一并转移。涉及到房地产转让的,按照房地产转让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竞买时已明确由新成立公司开发的,成交后按约定与新成立公司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不视为转让。

    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竞买时已明确图
  •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市场的交易对象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点针对土地交易以及土地连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等整宗地一并交易的情况。涉及到房地产交易的,应当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已依法入市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 专有使用权具有相对性,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我国《商标法》第51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看,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即注册商标只能在注册时所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而不及于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商标权人也不得擅自改变构成注册商标的标志,也不能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 以商标使用权出资时,即使合作失败,商标注册人仍拥有商标权,在独占许可时间到来时,注册人仍可重新获得使用权。在这种情况下,风险由商标注册人承担。会小很多,相应的,允许投资的企业承担大部分风险。而且如果用户进行宣传,商标会增值,比如王老吉。

  • 在这方面,少数税务机关有例外规定。如重庆市《土地增值税等财产行为税政策执行问题处理意见》(渝财税〔2015〕93号)明确,房地产企业转让开发的土地、未竣工房地产项目,其“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不能加计扣除;承受土地、未竣工项目的房地产企业在完成房地产项目开发,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其取得土地、未竣工项目所支付的款项,可作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并适用加计扣除。

  • 第十二条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清土地出让金,并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领取房地产权证后,可以依法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甲方有权在土地使用期限内,对出让地块的开发利用、转让、出租、抵押等进行监督检查。

  • 十五、乙方在土地使用年限内依照法律、法规、深圳市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或将土地使用权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乙方开发、利用、经营受让的土地,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乙方在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并取得房地产证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本地块。

  • 内容:房地产公司主要资产为土地使用权,现将该公司100%股权转让(资产和负债整体转让),该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 二房地产转让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所有权的转让,该产权清晰,无纠纷。否则,甲方违约,该合同无效,并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 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府土用(200)号文订立合同如下:

  • 商标使用权出资,商标使用权转让。一般情况下,注册商标为股份独占许可,注册商标仅通过与被投资企业签订长期商标独占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给被投资企业使用。按照约定不得由注册商标使用,但注册商标虽不享有商标使用权,但仍享有其他权利。

  • 哈喽大家好,今天小编又来给大家分享关于商标的相关内容了,商标在先使用权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商标注册、商标抢注行为层出不穷,给企业和商标使用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而正确运用商标“在先使用权”制度能有效保护企业和商标使用人的利益,具体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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