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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认定“高启强”是扫黑除恶题材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20:07:15
  • 摘要

    济洪蔬菜始创于1983年,系上海地区乃至全国闻名的集蔬菜种植、加工、配送为一体的大型蔬菜流通供应企业,取得了上海市著名商标的荣誉称号,且“济洪”牌蔬菜连续多年被评为上海市名牌产品。

  • 济洪蔬菜始创于1983年,系上海地区乃至全国闻名的集蔬菜种植、加工、配送为一体的大型蔬菜流通供应企业,取得了上海市著名商标的荣誉称号,且“济洪”牌蔬菜连续多年被评为上海市名牌产品。

    商标局认定“高启强”是扫黑除恶题材图
  • 2.许可人有权,但没有义务使用本协议商标或被许可人的商标,以使本协议商标、许可人或被许可人或其项目能够完满或卓越。许可人没有义务继续在电台或电视台节目中宣传本协议商标或其数字、符合或设计等。

  • 2.许可方有权,但没有义务使用本协议商标或被许可方的商标,以使本协议商标、许可方或被许可方或其项目能够完满或卓越。许可方没有义务继续在电台或电视台节目中宣传本协议商标或其数字、符号或设计等。

  • 1、多数商标法规定,地理名称不能作为注册商标。例如有名的“中华”牌香烟、牙膏,“上海”牌电视机'>电视机、花露水,“青岛”牌、“北京”牌啤酒等,虽然很早就注册了,但在国外这样的商标是不能被注册的,因为地理名称在很多不能将其注册为商标使用。

  • 这些商标最早申请时间是1989年,其中20件商标状态为已注册,另有25件商标已为无效状态。上述商标注册时间都相对较早,因此不能说这些商标申请都与电视剧《狂飙》有关。

  • 这些商标最早的申请时间是1989年,其中20件商标状态为已注册,另有25件商标已为无效状态。事实上,“狂飙”这个词汇在商标注册时,属于比较通用的词汇,并且上述商标注册时间都相对较早,因此不能说这些商标申请都与电视剧《狂飙》有关。

  • 电视剧大火,一般都会掀起一股商标抢注的狂风,不管是电视剧名,还是由电视剧衍生的台词、热梗等,都会成为大众进行商标抢注的内容。消费质量报记者采访相关法律专家表示:影视剧应该及时注册商标。

  • 审查最快的,现在已经出结果了,经过商标局审查,认定“高启强”是扫黑除恶题材电视剧《狂飙》中的主要角色,作为黑社会头目,将其申请注册为商标,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 事实上,“狂飙”这个词汇在商标注册时,属于比较通用的词汇,并且上述商标注册时间都相对较早,因此不能说这些商标申请都与电视剧《狂飙》有关。

  • 驳回理由为:“高启强”是扫黑除恶题材电视剧《狂飙》中的主要角色,作为黑社会头目,将其申请注册为商标,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 许可方有权,但没有义务使用本协议商标或被许可方的商标,以使本协议商标、许可方或被许可方或其项目能够完满或卓越。许可方没有义务继续在电台或电视台节目**传本协议商标或其数、符合或设计等。

  • 许可方有权,但没有义务使用本协议商标或被许可方的商标,以使本协议商标、许可方或被许可方或其项目能够完满或卓越。许可方没有义务继续在电台或电视台节目**传本协议商标或其数字、符合或设计等。

  • 2.许可方有权,但没有义务使用本协议商标或被许可方的商标,以使本协议商标、许可方或被许可方或其项目能够完满或卓越。许可方没有义务继续在电台或电视台节目**传本协议商标或其数字、符合或设计等。

  • 2.许有权,但没有义务使用本协议商标或被许商标,以使本协议商标、许或被许或其项目能够完满或卓越。许没有义务继续在电台或电视台节目中宣传本协议商标或其数字、符合或设计等。

  • “高启强”商标申请经过一个月的审查,结果已经出来了。商标局认定“高启强”是扫黑除恶题材电视剧《狂飙》中的主要角色,作为黑社会头目,将其申请注册为商标,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 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商品进行的广告宣传。

  • 3.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商品进行的广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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