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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向商标局提出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转让行为不生效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20:04:10
  • 摘要

    除了签订转让协议,转让人(卖方)和受让人(买方)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经商标局核准并予以公告,受让人(买方)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买方)办理,转让人(卖方)有义务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如果不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转让行为不生效。

  • 除了签订转让协议,转让人(卖方)和受让人(买方)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经商标局核准并予以公告,受让人(买方)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买方)办理,转让人(卖方)有义务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如果不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转让行为不生效。

    如果不向商标局提出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转让行为不生效图
  • 如果名下有近似商标,那就必须要一起售卖的,商标局有规定,在转让的时候相同或者近似商标要一并转让,但具体属不属于近似商标这个要等商标局审核的时候才能明确知道。

  •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转让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 一个月的公告期后,如果没有权利人提出异议,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商标局发放转让注册商标证书,证书上的日期就是转让日期。

  • 建议将受让人其拟使用的商标图文与合同(或附件)中拟转让商标的图文以及商标局网站上披露的转让人的商标图文进行对比,确认是否一致。代理机构掌握的时限是:代理机构收到驳回通知书后的30日内均可以提出。法律规定: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商标复审应当自收到驳回通知/部分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复审。什么是商标分割?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商标局对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予以驳回的,

  • 最后,审查合同,约定责任。如商标局没有同意转让怎么办?转让中或转让刚完成,商标就被提出了撤三、被提出了无效宣告怎么办?是否退款,退多少?如果后期以绝对理由被提出无效怎么办?这个要在合同里详细约定,避免到时起纠纷。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5条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 部分进行初步审定公告。如果对部分驳回的商标不进行复审,无需提交分割申请,商标局会自行对商标进行分割处理。查询是否存在前一轮转让通过商标局网站查询在本次商标转让之前,拟转让注册商标是否存在前一轮的商标转让。如拟转让商标是由转让人从其他方处受让获得的,则应核实前一轮转让是否已经完成,即是否已核准公告。如建议将受让人其拟使用的商标图文与合同(或附件)中拟转让商标的图文以及商标局网站上披露的转让人的商标图文进行对比,确认是否一致。

  • 继受转让和行政命令转让都不需要为转让商标支付金钱,因此不涉及商标交易,一般情况下说的商标转让就是指合同转让。

  • 再次,如果在同种商品上注册了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了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要一并转让,并且,要转让给同一个人。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如果这近似商标被不同的市场主体掌握,消费者可就分不清谁是谁啦!那如果没有一并转让怎么办?那商标局就会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不予核准。

  •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继受转让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

  • 如果商标转让人并非没有商标处置权利,或者商标转让人只是共同商标的持有人,但将商标进行转让,这种情况商标局是不予核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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