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取得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18:02:19
- 摘要
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以下称持有商标)的企业。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电子烟批发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营电子烟批发业务的企业。电子烟进口环节纳税人,是指进口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
电子烟'>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以下称持有商标)的企业。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电子烟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电子烟'>电子烟批发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营电子烟'>电子烟批发业务的企业。电子烟'>电子烟进口环节纳税人,是指进口电子烟'>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
《公告》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电子烟'>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以下称持有商标)的企业。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电子烟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电子烟'>电子烟批发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营电子烟'>电子烟批发业务的企业。电子烟'>电子烟进口环节纳税人,是指进口电子烟'>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
《公告》显示,电子烟'>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从事电子烟'>电子烟代加工业务的,应当分开核算持有商标电子烟'>电子烟的销售额和代加工电子烟'>电子烟的销售额;未分开核算的,一并缴纳消费税。
上述三部门表示,电子烟'>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以下称持有商标)的企业。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电子烟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电子烟'>电子烟批发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营电子烟'>电子烟批发业务的企业。电子烟'>电子烟进口环节纳税人,是指进口电子烟'>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
《公告》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具体来看,电子烟'>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以下称持有商标)的企业。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电子烟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电子烟'>电子烟批发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营电子烟'>电子烟批发业务的企业。电子烟'>电子烟进口环节纳税人,是指进口电子烟'>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
此外,电子烟'>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从事电子烟'>电子烟代加工业务的,应当分开核算持有商标电子烟'>电子烟的销售额和代加工电子烟'>电子烟的销售额;未分开核算的,一并缴纳消费税。
其他是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以下称持有商标)的企业。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电子烟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电子烟'>电子烟批发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营电子烟'>电子烟批发业务的企业。基本是就是生产、批发。
1.1根据33号公告的规定,电子烟'>电子烟生产环节消费税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以下简称持有商标)的企业。其中,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确定。
公告指出,纳税人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电子烟'>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以下称持有商标)的企业。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电子烟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电子烟'>电子烟批发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营电子烟'>电子烟批发业务的企业。电子烟'>电子烟进口环节纳税人,是指进口电子烟'>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
关于纳税人:电子烟'>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以下称持有商标)的企业。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电子烟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电子烟'>电子烟批发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营电子烟'>电子烟批发业务的企业。电子烟'>电子烟进口环节纳税人,是指进口电子烟'>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
《公告》明确,纳税人生产、批发电子烟'>电子烟的,按照生产、批发电子烟'>电子烟的销售额计算纳税。电子烟'>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采用代销方式销售电子烟'>电子烟的,按照经销商(代理商)销售给电子烟'>电子烟批发企业的销售额计算纳税。纳税人进口电子烟'>电子烟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电子烟'>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从事电子烟'>电子烟代加工业务的,应当分开核算持有商标电子烟'>电子烟的销售额和代加工电子烟'>电子烟的销售额;未分开核算的,一并缴纳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