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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无效,申请注册是否有隔离期?

  • 作者: 买商标 发布时间:2024-01-13 01:53:43
  • 摘要

    之前,商标局网站发布了《恶意抢注商标被无效后权利人申请注册是否还需“隔离期”——关于商标法第50条的适用问题》的文章。文章指出,1年“隔离期”适用的除外情形有:(一)因连续三年

  • 2001年9月,茅台集团初次向原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国酒茅台”商标及图买卖的申请,未获通过。此后在2005年、2006年、2007'>2007年、2010年,茅台集团又多次提交过“国酒茅台”的商标申请,也均以失败告终。

    商标无效,申请注册是否有隔离期?图
  • 原因2不规范使用,随意变更字体图案

  • 由于实际经营中大多数零售商家在第35类“替他人推销”类别上申请注册商标并将该商标实际用于商场、超市的商品零售服务,而且商家们的这种实际使用服务商标的行为,也明确地向相关公众传达了同样的信息,足以使相关公众认为该类服务商标核定使用的范围就是商场、超市等提供的商品零售服务。因此,可以认定大部分的零售服务商及广大消费者在长期的市场实践中逐渐认可第35类“替他人推销”商标可以用于标识商品的零售服务。

  • 近期,《国家财经周刊》报道称,郎酒的青花郎等主推产品,均出现了价格倒挂现象,市场对产品的涨价不太买账。郎酒为了冲刺业绩,除了涨价,还在不断向经销商压货。多名渠道商和经销商都对此多有抱怨,有部分郎酒经销商已经萌生退意。

  • 发布了《恶意抢注商标无效后,权利人是否需要隔离期才能申请注册——关于《商标法》第五十条适用的文章。文章指出,一年隔离期适用的除外:(1)第五十条规定不适用于连续三年不使用被撤销的注册商标;(2)第五十条因囤积或恶意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的商标。

  • 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续展的,商标局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批准同一或者类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也就是说,被撤销或注销的商标设置了一年的隔离期,就像疫情期间设置隔离期是为了防止病毒传播疫情蔓延一样。注册商标注销或者撤销后,设置隔离期是为了避免市场上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并存造成的相关公众混淆和误解。

  • 期的情况外:

  • 不使用被撤销注册商标而不适用第五十条的规定

  • ,注销注册商标或者因三年不使用被撤销不满一年的,《商标法》第五十条不批准注册同一类似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

  • 者恶意抢注商标被宣告无效的商标不适用

  • 因囤积或者恶意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不满一年的,《商标法》第五十条不批准在先权利人同一类似商标注册申请违反立法目的。

  • 利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对囤积或恶意抢注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的同时,向自己的商标申请商标注册。按照现行审查标准,会造成一系列不良后果:

  • 标不得批准注册。被宣告无效后,其效力自始至终无效。其先用行为也是非法使用,难以对他人商标产生一定影响。

  • 因无法判断其商标注册申请可能获授权的时间,将导致其为维护合法权利而不断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徒增在先权利人负担。

  • 查标准,很可能导致在先权利人的在先申请被驳回,而其他主体续申请审批注册,导致后续一系列商标所有权纠纷。

  • 有的审查标准,将导致大量的审查案件在后续的行政诉讼中失败。

  • 中,我局通常不考虑一年的隔离期,对拒绝或者拒绝注册商标的无效商标进行重审。现行审查标准执行的,法院的有效判决不能执行,损害依法行政的形象。

  • 是修改《商标法》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建立经有效裁决确定恶意抢注的商标能否直接买卖给真正权利人名下的有关制度。二是尽快修订《商标法》第五十条适用的审查审理标准。三是目前对涉及商标法第50条情形的商标注册申请,在注册审查、异议和评审审理中应按照申请在先原则予以审查审理,不再援引权利消亡商标予以驳回或不予注册,并在后续注册公告环节中待引证商标注销、撤销或无效满1年后再予以注册公告。

  • 一是在“检”字上下快功夫。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掺混肥、农膜、农用柴油的抽检工作,加快节奏,快抽、快检、快核查,对不合格产品该召回召回,该立案立案,严查快办,决不让不合格农资产品流入田间地头,影响春耕生产,损害农民利益。

  • 近日,地处潍城区、坊子区、诸城市的12家公司被北京某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诉至潍城法院,主张停止侵权,并赔偿包括合理费用在内损失共计12万元。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该系列案件具有标的额小、侵权事实清楚、涉案人数多的特点,承办法官孙晓晨决定尝试委派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集中调解,这也是潍城法院委派调解商标案件的首次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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