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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恶意商标注册申请48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14:20:36
  • 摘要

    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特别指出,坚决反对、严厉打击“蹭热点”和不以使用为目的囤积等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据了解,国家知识产权局去年全年累计打击恶意商标注册申请48.2万件,同时还快速驳回抢注“长津湖”“全红婵”等商标注册申请1111件,依职权主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1635件。

  • 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特别指出,坚决反对、严厉打击“蹭热点”和不以使用为目的囤积等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据了解,国家知识产权局去年全年累计打击恶意商标注册申请48.2万件,同时还快速驳回抢注“长津湖”“全红婵”等商标注册申请1111'>1111件,依职权主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1635件。

    打击恶意商标注册申请48图
  • 二、以上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快创通进驻商标注册行业多年以来,接触过各种形形色色的商标案件。其中有些申请人并不是自己不想注册,而是自己想注册的时候“恰好”比别人晚那么一两个月,其中道理明眼人都知道:那一定是被别人抢注了。被职业抢注人抢注了到可以联系的买卖,但是被竞争对手和上下游合作伙伴抢注了呢?所以大家在注册商标的时候要及时,保密。有一客户,从事行业十多年,被下游代理商把商标抢注,被迫改名和丧失了一大片市场。孰轻孰重,诸位自有衡量。

  • 创业者可以在这三个月的时间里,通过专门的商标代理机构向国家商标局提起商标异议。提起异议成功率高不高?如果确实是被抢注的,通过我们代理,拿回来还是有把握的。被抢注方的法律依据是《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另外提醒一下被抢注的公司,在提起商标异议的时候,千万记得以自己的名义同步提起一个商标申请,因为即便异议成功,也只是作废了抢注,你自己还是需要申请一下商标。

  • 如果被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3个月的公告期获得核准注册了,此时可以依据《商标法》的规定,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法》对无效宣告申请有5年的时间限制,即如果某件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就不能以被抢注为由申请无效宣告了(驰名商标不受此时间限制)。建议被抢注者在进行申请无效宣告程序的同时提出商标申请,以便在抢注商标被宣告无效后自己可以获得此商标。

  • 澎湃新闻注意到,2020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曾多次发文,要求严打商标恶意注册,并发布《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决定自2021年月起,集中开展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助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 针对如今时有发生的高校商标被“抢注”的现象《商标法》第十三条的驰名商标保护、第三十二条所规定的“在先权利”(包含商号权、著作权等)以及“对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保护等内容为被抢注者的维权提供了依据。同时,高校作为培养人才的摇篮,随意抢注高校校徽、高校名称、高校简称等行为也会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高校可以通过主张“抢注”行为具有《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其他不良影响”,进而申请撤销“抢注”商标。

  • 别人抢注在先。商标如果因“别人注册在先”被驳回时,如果和被公告商标申请日是同一时间,或是怀疑自身的商标被抢注,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在先使用权。

  • 随着2001年《商标法》的修订,商标注册的审查力度得到了强化。抢注商标不再容易。2001版《商标法》规定了禁止他人抢注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增加了优先权的规定,加强了驰名商标的保护,并确定了商标侵权的法定赔偿标准。

  • 国际商标的注册与保护需要遵循两个基本的法律原则:一是商标权利的地域性原则,即:一个国家或地区授予的商标权仅在本国或本地区有效,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没有法律效力;二是商标权利法定授予的中国商标海外被频频抢注的原因和应对策略——从“洋河”商标泰国抢注异议案说起原则,不管各国是遵循“申请在先”原则,还是“使用在先”原则,商标都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来进行权利归属的确认,而不是创造人或使用人自动享有相应权利。

  • 在先商标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明知该商标为他人所有的情况下抢注近似商标,恶意性明显,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其抢注的一系列相同及近似商标都可能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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