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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拍蒜的菜刀居然出自头顶刀剪行业驰名商标的张小泉?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14:17:54
  • 摘要

    在人们的传统认知中,菜刀往往都是万能刀,可切,可剁,可剔,可撬,可砍,可刮,可拍,可解决厨房中的一切,而用菜刀拍蒜、拍黄瓜是很多人常用的厨技。张小泉是不少消费者耳熟能详的中华老字号,顶着驰名商标的光环,但其旗下的菜刀却很“脆弱”,很“娇气”,不能拍蒜,拍蒜易断,这着实颠覆了菜刀的传统形象,颠覆了人们对菜刀的理解认知和实操经验。

  • 在人们的传统认知中,菜刀往往都是万能刀,可切,可剁,可剔,可撬,可砍,可刮,可拍,可解决厨房中的一切,而用菜刀拍蒜、拍黄瓜是很多人常用的厨技。张小泉是不少消费者耳熟能详的中华老字号,顶着驰名商标的光环,但其旗下的菜刀却很“脆弱”,很“娇气”,不能拍蒜,拍蒜易断,这着实颠覆了菜刀的传统形象,颠覆了人们对菜刀的理解认知和实操经验。

    不能拍蒜的菜刀居然出自头顶刀剪行业驰名商标的张小泉?图
  • 广州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某公司”)是一家跨行业集成式国企,“雙獅”系其核心品牌,曾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广东省著名商标等,具有极高知名度,却被某自然人提出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撤三答辩及撤销复审阶段,广州某公司提交了该商标在指定期间内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以及授权许可等证据,由此,国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局认定该商标指定期间内在“菜刀”商品上进行了商业使用,予以维持注册。

  • 企业品牌打假是指除使用侵权、销售侵权、反向假冒侵权外,对他人注册商标权造成损害的行为。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主要是指以下行为:即在同一或者类似商品上,以同一或者类似商标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饰,误导公众;故意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藏等方便条件。

  • 某自然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考虑到该核心商标的重要性,广州某公司委托超成律所律师作为诉讼阶段代理人。在诉讼阶段,超成律师一方面指导广州某公司搜集并提供了其在指定期间重组以及在重组期间授权他人使用的准备材料,另一方面,超成律师通过公开的网络渠道对该商标核定“菜刀”商品的销售及宣传情况进行了大量检索,并通过公证方式固定证据。最终,一、二审法院均认定广州某公司因重组这一客观理由未在指定期间内使用该商标,但具有使用该商标的真实意愿,属于具有正当理由未在指定期限内使用商标的情况,据此驳回了某自然人的诉讼请求,维护了广州某公司的核心品牌权益。

  • 就以张小泉自己来说,成名于1628年,那时候还是明朝崇祯元年,作为中华老字号,菜刀行业的唯一中国驰名商标,在创始于1900年的米其林,竟然如此没有底气,简直把中华菜刀界的脸都给丢光了。

  • 广州某公司是一家集生产性服务和消费性服务于一体的跨行业集成式服务企业,属广州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上亿元,旗下“雙獅”品牌始创于1796年,已有220余年历史,曾获中华老字号、广东省著名商标等诸多荣誉。广州某厨具公司为广州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雙獅”商标的实际使用人,“雙獅”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宣传取得了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雙獅”商标被某自然人提出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后,撤三答辩及撤销复审阶段,广州某公司提交了该商标在指定期间内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以及授权许可等证据,由此,国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局认定该商标指定期间内在“菜刀”商品上进行了商业使用,予以维持注册。

  • 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这些商标侵权是针对注册商标的,当然也适用于注册驰名商标。但与普通商标相比,知名商标也有其特殊性,其经济价值高于普通商标。因此,侵犯驰名商标权的现象更加突出,侵权的类型也更加多样化。

  • 菜刀能拍大蒜重要吗?显然,菜刀不能拍蒜,这和国人耳濡目染的生活常识不符。更何况,不能拍蒜的菜刀居然出自头顶刀剪行业驰名商标的张小泉?

  • 在本案代理过程中,熟谙商标法相关法律的超成律师通过与当事人深入沟通,详细了解案情,最终确定了案件突破点,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为基石,广泛收集国资委等官方主体下发的政府文件,深度挖掘广州某公司在重组期间为筹备使用商标准备的相关文件、许可及规章等文件,充分论证了指定期间内存在未自行使用的法定正当理由,同时,并未放弃诉争商标核定的“菜刀”商品可能因广州某公司重组期外的持续使用而在指定期间内仍有销售这一线索,有效检索并固定证据,最终帮助当事人成功保住这一枚历史悠久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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