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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两家商店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53瓶

  • 作者: 小象 发布时间:2024-01-13 13:48:19
  • 摘要

    ”商标。上述商标均在商标专用权期限内。原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查获了一批涉嫌侵犯“茅台”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对涉案“贵州茅台”系列白酒作出辨认,结论为96瓶白酒属假冒商品。商标执法部门仅根据上述辨认意见,认定当事人温州荣盛贸易有限公司经销假冒“贵州茅台”白酒,构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商标。上述商标均在商标专用权期限内。原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查获了一批涉嫌侵犯“茅台”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对涉案“贵州茅台”系列白酒作出辨认,结论为96瓶白酒属假冒商品。商标执法部门仅根据上述辨认意见,认定当事人温州荣盛贸易有限公司经销假冒“贵州茅台”白酒,构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大连两家商店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53瓶图
  • 不管是个人注册商标还是公司注册商标,具体的审核流程都是一样的,最大的不同应该就在于注册前提供的材料和注册后的归属权不同。

  • 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杨某某未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宜宾五粮液集团许可,在明知孙某某灌装并销售假冒五粮液和茅台系列白酒的情况下,仍销售给孙某某假冒的五粮液白酒和茅台系列白酒商标标识的包装材料牟利。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鉴定:案件中查货的白酒均为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伪劣产品。经审计,杨某某销售假冒五粮液和茅台系列白酒的包装材料金额为11万余元。

  • 凰岗商标是根据类别注册的,目前我持有白酒、食品和方便食品'>方便食品商标。也就是三个商标,涵盖三个大类。我希望三个企业分别持有“凰岗”商标,因为一个人很难把凰岗酒类、食品、方便食品'>方便食品商标等三个商标运营好的。比如,生产销售“凰岗”牌白酒,需要大笔资金投入的。

  • 综上分析,当事人购进销售非商标注册人生产或许可生产的白酒,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的行为,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

  • 截至目前,联合执法行动共检查超市、酒类专卖店、餐馆等白酒经营单位7家,责令整改未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的经营单位2家,立案查处涉嫌销售假冒“牛栏山陈酿白酒”“红星二锅头”的经营单位1家,扣押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53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 一、因为申请的主体不一样,那提交的资料自然不一样。企业商标注册,是需要企业的相关资料,例如营业执照复印件,而个人则需要个体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由于申请的主体不一样,那注册商标后的归属权也会有明确的属性。

  • 以上3名被告人购进低价白酒灌装成高档白酒或委托他人灌装成高档白酒,虽未销售即案发,但其行为不仅侵害了他人的注册商标权,还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商标管理秩序,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 大连市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举报,称大连两家商店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执法人员对两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共扣押涉嫌商标侵权的飞天茅台、五粮液等的假冒白酒71瓶,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白酒的购销凭证。经查,当事人均以低于市场价格购买了涉案白酒,且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等。经权利人鉴定,涉案白酒均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商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大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涉案白酒71瓶并分别罚款50644元和58794元的决定。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齐芳芳

  • 上述陈酿白酒商品在外包装盒及最小包装容器醒目位置上标注的文字、图形商标标识分别与注册商标权利人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的注册商标“”相同,又被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商标权利人辨认鉴辨别为非该公司生产或许可生产商品,当事人购进销售的上述“”陈酿白酒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 个人和公司注册两者商标归属权不同。公司名义的商标所有权归公司,企业法人或企业的股东不享有对注册商标有专有权,公司注销了,商标也就无效了,商标属于公司财产需要清算的;个人名义的商标只归个人所有,企业的成立或者注销对商标对没有任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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