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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大牌”成《反不正当竞争法》重要打击对象-名品商标买卖网

  • 作者: 商标买卖专家 发布时间:2024-01-12 15:57:44
  • 摘要

    目前市场上傍大牌的行为非常常见,涉及到各种行业各种商品类别,致使许多消费者对这些品牌和商品产生混淆,也给品牌企业带去损失。

  • 目前市场上“傍大牌”的行为非常常见,涉及到各种行业各种商品类别,致使许多消费者对这些品牌和商品产生混淆,也给品牌企业带去损失。名品商标买卖网想说,“搭便车”是一种高危险操作,提高企业的知名度有很多,傍大牌是万万不能的。这种行为在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有了新的规定,来和名品商标买卖网看看吧:

    “傍大牌”成《反不正当竞争法》重要打击对象-名品商标买卖网图
  •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侵权行为如何认定?

  • 第一、假冒别人的知名商标,或者将别人的商标购买注册为自己的企业名称。

  • 第二、采用与他人商品名字、包装、装璜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外观,外观稍微改动造成近似。

  • 第三、将知名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或者其简称作为本企业的名称、商标、商品名称等加以滥用。

  • 此外,还有一些手段更为隐蔽的仿冒行为。

  • 在日常生活中,这种现象层出不穷。

  • 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局长杨红灿:这次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混淆这一条写下了重墨浓彩的一笔,为消费者识别仿冒、维护合法权益做了很好的规制。就像我刚才说的,消费者想购买某品牌的饮料,结果买到了假冒这个品牌的饮料,“傍大牌”实际上就是某些经营者通过仿冒别人的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为消费者认可的商业标识的方式,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而误购,从而谋取交易机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 这些不正当的手段,不仅坑骗消费者、侵害其权益,更为严重的是破坏合法经营者的商誉,扰乱正当的市场竞争秩序。此类“傍大牌”的行为存在,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打击的对象。这种仿冒行为如果泛滥起来就没有人愿意创新了,仿冒别人的知识产权便能获益,这对社会经济发展是不易的。因此这是应该在《反不正当竞争法》里规制并且要认真执法予以打击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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