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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象买商标最新动态: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

  • 作者: 买商标 发布时间:2024-01-13 09:01:04
  • 摘要

    按照商标使用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

  • 正是因为有这些前车之鉴,对于企业而言,新产品推出前的商标布局才显得更为关键!而商标布局是一项专业、系统的工作,涉及到命名、检索、类别选择等,有一项出问题后面都会变得非常被动,如果您的品牌还没有进行商标布局,欢迎联系高沃知识产权,专业代理机构为您把关!

    十象买商标最新动态: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图
  • 打开这家公司的官网首页,就会弹出一则“维权声明”,其中提到:一些企业侵犯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名下“青花椒”品牌(商标注册号1204'>12046607)权益,包括门头形象、菜单内容、品牌名称、装修形象等……公司已经采取维权行动,通过法律途径为“青花椒”品牌进行维权。

  • 按照商标使用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

  • 1)商品商标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其使用对象是商品。

  • 2)服务商标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其提供的服务项目上使用的商标,其使用对象是服务项目。

  • 服务商标是服务性行业所使用的识别性标记,即提供服务的人在其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标记。根据最新版本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的规定,服务商标适用的对象有11类①。服务商标是商品商标的延伸和扩展,是商品经济发展和第三产业兴盛的产物。美国于1946年率先在其商标法中对服务商标提供注册保护,其后各国纷纷效仿。我国是在1993年《商标法》第一次修改时增加的该内容,即“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了判断商品或者服务是否类似的一般原则,即“应当以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一般认识综合判断;《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可以作为判断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参考”。也就是说,判断商品类似是以“综合判断+参考区分表”的模式进行的。

  • 彼时,宁德时代申请法院判定中创新航立即停止侵犯相关商标,并向公司支付共计1.85亿元(含发明商标临时保护期内应缴纳的商标费)作为对公司经济损失的赔偿,同时承担公司因制止知识产权侵权产生的费用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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