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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得懂吗商标秘密:“新冠良茶”都被抢注!恶意抢注商标之风当刹

  • 作者: 十象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4-01-13 07:16:08
  • 摘要

    你看得懂吗商标秘密:“新冠良茶”都被抢注!恶意抢注商标之风当刹

  • 其实,在“青花椒”系列案件发生后,四川各个部门已经采取了相关行动。今年1月25日,四川省餐饮行业商标维权指引工作座谈会在成都召开。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餐饮行业在运营过程中,要夯实自身对商标法等商标买'>商标买卖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掌握,当遇到侵权行为时,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相关协会、法律援助机构沟通联系,共同努力做好维权工作。

    你看得懂吗商标秘密:“新冠良茶”都被抢注!恶意抢注商标之风当刹图
  • 1月7日,皇台酒业被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2)甘04执恢2号,执行标的为1411.42万元,立案日期为2022年1月6日。据晓酒了解,皇台酒业有历史被执行人记录100条,历史被执行总金额超1.34亿元,有历史被限制高消费记录54条。

  • “新冠”两个字以及包含有两个字的组合,已经被很多人注册成商标

  • 查询的信息显示,目前共有了178个带有“新冠”二字的商标,类型包括各种各样,直接用新冠作为商标的有新冠炭烧、新冠老麻花等,当然,也有很多只是包括了“新冠”两字,如新冠群、新冠军、新冠好运等等。

  • 当然,这些商标不是针对这次事件注册的,而是之前就注册了,与新冠肺炎没有任何关系。

  • 事实上,真正的问题不是这些“躺枪”的名称或商标,而是疫情发生后一些投机者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李文亮医生病逝当天,就有企业抢注名称为“李文亮”的商标,一时引发众怒。国家商标局商标局当即表示:依法驳回。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后,涉事企业公开道歉。

  • 当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给许多家庭带来悲痛,给经济社会带来损失的时候,竟然有人把“新冠”叫“福星”,还准备推出“新冠福星”药品,让消费者买“新冠良茶”饮料、喝“封城”啤酒

  • 1月23日,武汉实行了最高级别的离汉通道管控。就在当天,天津万徽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竟然抓紧时间,一口气在第32类、第33类和第35类申请了“封城”两个字作为商标,准备用于酒类、啤酒和广告营销。

  • 2月3日,厦门市泰形美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第35类、第5类和第10类上申请了“新冠福星”商标。这些商标类别分别对应广告营销业、药品和医疗器械类。

  • 据了解,2月3日至2月4日,中饮食品有限公司在第35类、第5类、第29类、第32类等多个类别上申请了30多个商标,包括“新冠良茶”“防新冠”“新冠清”“新冠”“清冠良茶”等。第29类商标对应肉鱼、奶等食品,第32类对应啤酒饮料。看来,这家企业是打算让消费者吃上“新冠清”牌食品,喝上“新冠良茶”饮料。

  • 查询商标局网站后发现,为了赚钱、赚眼球,某些人的歪脑筋还真是令人“叹为观止”。

  • 针对这些恶意申请,2月7日,国家商标局发布了“疫情防控相关商标审查指导意见”,明确与疫情相关人员姓名、含疫情病毒名或疾病名的相关标志、疫情相关药品标志、防护产品相关标志及其他疫情相关标志等商标的审查指导意见,表示将依法驳回可能发生的以病毒名、疾病名等与此次疫情防控相关名词或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行为。

  • 在打击恶意申请的同时,真正与疫情相关的商标、商标将得到及时保护。

  • 恶意抢注商标

  • 恶意抢注商标,企图发“疫情财”,既不道德,又涉嫌违法。《商标法》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国家商标局商标局近日专门发文,明确与疫情相关人员姓名、含疫情病毒名或疾病名的相关标志等商标的审查指导意见,并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与疫情相关的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行为。

  • 不只是商标,企业起名也不能“碰瓷”疫情。《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规定,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和文字。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最近明确表示,将“野味”“火神山”“雷神山”“新冠”字样加入全省市场主体名称“禁限用”字词库,相关名称申请一律不予通过。

  • 温馨提醒:

  • 由于近两年商标抢注案件不断发生,企业和个人更加的重视商标注册,一品商标提醒您,及时的提交商标注册,不要给有抢注想法的人可乘之机,造成重大损失。商标注册流程是一件非常繁琐的事情,选择一家专业的代理机构能让您注册商标更轻松。如果您想要注册商标,或是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遇到了什么难题,可以到一品商标进行详细咨询,更多关于商标注册的相关知识请关注一品商标。

  • 由于实际经营中大多数零售商家在第35类“替他人推销”类别上申请注册商标并将该商标实际用于商场、超市的商品零售服务,而且商家们的这种实际使用服务商标的行为,也明确地向相关公众传达了同样的信息,足以使相关公众认为该类服务商标核定使用的范围就是商场、超市等提供的商品零售服务。因此,可以认定大部分的零售服务商及广大消费者在长期的市场实践中逐渐认可第35类“替他人推销”商标可以用于标识商品的零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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