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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商标:“两扇门”之争,本是“宜解不宜结”的同行,却因“商

  • 作者: 十象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4-01-13 07:10:43
  • 摘要

    一文读懂商标:“两扇门”之争,本是“宜解不宜结”的同行,却因“商

  •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晓阳解释说,在2019年的“皮皮鲁案”中,法院立足“公众利益”,认为“皮皮鲁”的注册仅损害了特定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应审查的是商标标志本身是否可能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不宜将商标使用结果所导致的消费者误认误购纳入考量,故不支持郑渊洁。

    一文读懂商标:“两扇门”之争,本是“宜解不宜结”的同行,却因“商图
  •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是指在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前,他人已经取得的权利,比如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企业名称权、人名等。因为商标权容易与这些权利发生冲突,所以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应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比如说乔丹体育的商标案纠纷等。

  • 该案的双方分别为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欧派”)与河南省梦之门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之门公司”)。江山欧派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专业制造木门的企业。2008'>2008年、2014年,江山欧派经国家商标局核准分别注册“欧派OUPAI”商标及“欧派OUPAI”图形商标(如下图),目前均在有效期内。

  • 梦之门公司成立于2016年,经营范围为整体私人订制门、窗、家具、建材、五金交电、技术转让、设计及生产销售,其中,木门也是主业。此次引发诉讼的,是梦之门旗下有两款门类产品,分别使用了“欧派·尚品”图片标识(如下图)、“欧派·梵雅”文字。

  • 发现这种情况后,江山欧派起诉了梦之门公司,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江山欧派系“欧派OUPAI”注册商标的商标权利人,该商标处于有效期内,江山欧派就该注册商标在核定使用范围内依法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应受法律保护。梦之门公司经营产品与江山欧派注册商标类别为同一类别产品,消费者看到被控侵权商品上的标识,通常会联想到江山欧派的门类产品,容易使得相关公众以为该产品来源于江山欧派,从而对江山欧派产品销售产生冲击,并对其产品信誉造成伤害。因此,判决梦之门公司立即停止侵害江山欧派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赔偿江山欧派40万元。

  • 梦之门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 在申请图形商标买卖注册之前,查询是一个重要的步骤。虽然查询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可以使商标买卖注册申请人有一个参考价值,减少盲目性,降低商标买卖注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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