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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n个商标真相你该知道:安踏策划潮牌“要疯”,结果在商标上真的要“疯”了!

  • 作者: 十象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4-01-13 06:55:03
  • 摘要

    这n个商标真相你该知道:安踏策划潮牌“要疯”,结果在商标上真的要“疯”了!

  • 《只此青绿》的另一位导演韩真则希望此次事件能成为经典案例,“在舞蹈版权方面,我们认为需要一两个经典案例,来推动整个社会在认知上的进步,形成一种约束;需要有某种推进,去倒推舞蹈环境趋于更加健康。”

    这n个商标真相你该知道:安踏策划潮牌“要疯”,结果在商标上真的要“疯”了!图
  • 国知局表示,“将一如既往地保持严厉打击商标恶意买卖行为的高压态势,不断强化对包括冬奥吉祥物、运动健儿姓名在内的奥运热词进行严格保护,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抢注商标图谋不当利益的申请人及其委托的商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 无外乎,近几年不少运动品牌纷纷挣脱传统束缚,往“潮流”进发。比如李宁推出的“中国李宁”系列,“悟道”系列;回力推出的“差评联名款”;匹克的“态极”鞋中底科技;还有安踏推出的“要疯”系列......

  • 今天,小编想说的就是颇具话题感的安踏“要疯”系列。安踏于2017年的夏天,推出一个不错的想法,便是“要疯”,其结合汤普森的中国行,在国内真的“疯”了起来。如今推出了二代,又将迎来“要疯”三代,不知道又有多少人为此“疯狂”!

  • 但是,安踏“要疯”系列在国内却遇到了史上最大的难题——商标。

  • 根据商标局官网的商标数据显示,安踏公司向商标局申请了6件“要疯”商标,分别注册在第5类、第18类、第25类、第28类、第32类、第41类上。不过,其中第5类、第25类、第32类已经被驳回,商标已失效,剩下的三枚都处于驳回复审状态。

  • 不仅如此,这几枚“要疯”商标,先后经历了四次驳回: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后,被驳回;申请驳回复审后,被原商评委驳回;上诉至北京商标法院后,被驳回;再诉至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又遭到驳回。直接上演了四连拒,这件“要疯”商标怕是难了!

  • 从驳回原因来看,还是挺统一的。

  • 原商评委经审理后认为,“要疯”商标构成2013'>2013年修正的《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也就是说,该商标易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驳回。

  • 北京商标法院认为,“要疯”作为商标使用,其直观含义与不健康的精神状态相关,会对社会产生消极、负面影响。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已构成2013'>2013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之情形,故驳回安踏公司的诉讼请求。

  • 安踏公司再以“要疯”商标积累了一定的知名度和商誉,起到了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已具备可注册性等为由,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却认为,“要疯”由汉字“要疯”构成,其中“疯”的字面含义为“神经错乱;精神失常;轻狂,不稳重;没有约束的玩耍”。“要疯”作为商标使用,易使相关公众联想到消极的精神状态,进而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因此“要疯”商标属于2013'>2013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之情形,终审驳回安踏公司上诉。

  • 如今,安踏“要疯”商标还未成功注册,但安踏公司仍在使用,其官方商城“要疯”系列产品也仍在销售中。到如今,“要疯”三代都快出来了,商标问题成了安踏该系列最大的难题,也是品牌致命伤。

  • 可能是因为多次受挫,让安踏意识到“要疯”已不可能成功注册,现在安踏转而申请同音不同字的“要风”,目前还在等待实质审查中,未知结果如何。

  • 最后,小编不得不善意提醒企业,尽管追赶潮流步伐,创新品牌发展是时代的需要,也是企业发展的需要,但是在头脑大风暴的时候,请考虑到商标注册的问题,只有遵循《商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才能顺利拿到商标,为品牌穿上法律的外衣。

  • 其次,承包商计划在建筑中使用假冒商品,并将建筑结果交给客户。客户与承包商之间的关系是买卖关系。因此,有争议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57.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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