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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你就服了商标秘密:最高100万元!烟台开发区出台商标资助、商标贯标奖

  • 作者: 十象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4-01-13 06:46:55
  • 摘要

    看完你就服了商标秘密:最高100万元!烟台开发区出台商标资助、商标贯标奖

  • 2021年9月,上海万翠堂突然开始了关于“青花椒”商标的维权诉讼,并将目标瞄准了青花椒产地之一的四川。在这里,青花椒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烹饪调料。

    看完你就服了商标秘密:最高100万元!烟台开发区出台商标资助、商标贯标奖图
  • 商标续展与该相同商标重新申请买卖的区别在哪来源十象买商标资讯|

    01时间不同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根据国家商标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商标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商标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烟政字〔2020〕47号)、《烟台市商标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烟财工〔2021〕2号)等文件精神,促进商标创新,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 第二条本规定涉及的专项资金是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开发区商标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项资金。

  •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区管辖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 第四条专项资金用于重点支持创新主体商标创造、运用和保护,构建商标运营服务体系及上级部门要求我区落实的商标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等相关工作。

  • 第二章支持范围和方式

  • 第五条商标创造和运用,主要包括:

  • (一)鼓励高价值商标培育;

  • (二)支持质量、标准及品牌建设;

  • (三)加强商标高效益转化运用;

  • (四)深化商标金融服务;

  • 第六条商标保护,主要包括:

  • (一)加大商标维权援助资助;

  • (二)支持企业购买商标'>购买商标保险;

  • 第七条商标服务,主要包括:

  • (一)推进商标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 (二)鼓励引进和培育商标服务机构;

  • (三)加大对商标高层次人才培育和引进;

  • 第三章商标创造和运用

  • 第八条鼓励高价值商标培育

  • (一)国内职务发明商标授权每件奖励5000元,高价值发明商标每件奖励1万元,首件职务发明商标授权奖励3万元。国外发明商标每获得一个国家(地区)授权资助2万元,不超过五个国家。

  • (二)对年度新增有效发明商标10件、30件、50件、100件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分别奖励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

  • (三)获烟台市商标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获山东省商标奖特别奖和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获中国商标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奖励30万元。获中国商标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奖励50万元。获中国商标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山东省关键核心技术商标项目的奖励100万元。

  • (四)对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单位和个人(含国防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每项奖励300元。对进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的企业每件奖励5000元。对成功注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或者地理标志商标的持有人,每件奖励5万元。对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取得注册商标的申请人,每件奖励2000元,不超过10个国家和地区。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100万元。

  • 第九条支持质量、标准及品牌建设

  • (一)企事业单位主持制修订(前两位)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在标准颁布实施后,分别奖励1万元、5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对于参与上述标准制修订的,按照同级标准10%奖励。

  • (二)被确认为企业标准“领跑者”,每项标准奖励5万元。完成创建任务的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的承担单位,市级、省级、国家级项目分别奖励2万元、5万元、10万元;承担国家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的,分别奖励3万元、5万元;承担山东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国家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国际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秘书处工作的,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

  • (三)对获得山东省优质品牌或山东省知十象牌的企业,每个产品或服务奖励3万元,每家企业每年获得奖励不超过6万元,对同一产品或服务只奖励一次。对通过“泰山品质”认证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获得市长质量奖、省长质量奖、中国质量奖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

  • 第十条加强商标高效益转化运用

  • (一)鼓励产业运营中心、商标服务机构、创新创业载体以及企业开展高价值发明商标的收储、运营和转化,通过收储外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具有产业化前景的有效发明商标且长期运营达到50件的,按每件1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二)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商标贯标工作,对拥有3件以上有效发明商标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当年通过贯标认证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认定的烟台市商标优势企业、山东省商标示范企业、国家商标优势企业、国家商标示范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对获得山东省中小学商标教育试点、示范学校的,分别资助5万元、10万元。对获得国家商标局、教育部共同认定的全国中小学商标教育试点、示范学校,分别奖励15万元、20万元。

  • (三)企业入选市级、省级、国家级商标导航项目,分别奖励12万元、15万元、20万元。列入省级以上商标转化专项计划,按上级到位资金给予50%的配套奖励。

  • 第十一条深化商标金融服务

  • (一)推动商标证券化,对以商标为基础资产公开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主体给予一次性资助。对区内企业通过商标证券化实现融资的给予贴息、发生的违约风险给予发行主体风险补偿。

  • (二)对利用商标质押向银行获得并按期正常偿还贷款的企业,按贷款合同签订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进行全额贴息,同一企业累计资助次数不超过三次,单笔贴息不超过100万元,省市区三级的贴息之和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贷款利息。对开展评估、质押等中介服务、积极促成企业商标质押融资“首贷”的商标服务机构给予5000元奖励。

  • 第四章商标保护

  • 第十二条加大商标维权援助资助

  • (一)探索建立海外商标维权指导中心,支持企业进行海外维权,设立海外商标维权援助基金200万元。对设立在我区的商标服务联盟、产业商标联盟、国际商标纠纷解决机构分别给予牵头单位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

  • (二)对企业积极应对商标侵权纠纷,经法院判决或裁定后胜诉的,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给予全额资助,包括调查取证费、司法鉴定费、公证费、诉讼费、律师费、仲裁费、调解费,每个案件维权资助每年不超过50万元。

  • 第十三条支持企业购买商标'>购买商标保险

  • 对企业购买质押保险、贷款保证保险、执行保险、申请费用补偿保险、侵犯商标责任保险、境外展会商标纠纷法律费用保险和商标代理人职业责任保险给予全额保费资助,省市区三级的资助之和不超过企业保费总额。

  • 第五章商标服务

  • 第十四条推进商标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国内高水平商标运营服务平台或机构承接商标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重点开展机构孵化、园区管理和营商服务等。

  • 第十五条鼓励引进和培育商标服务机构

  • (一)对入驻开发区的商标服务机构,根据机构从业人数、规模等,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平方米、连续5年的房租补助,前3年补贴100%,后2年补贴50%。对入驻开发区的商标服务机构,租用商标集聚区以外的办公用房,其房租补贴标准应不高于园区内入驻机构。

  • (二)鼓励国内外高端商标服务机构落户开发区,根据其投入规模、专业人才数量、业务领域等,每家最高支持20万元。对商标服务机构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 第十六条加大对商标高层次人才培育和引进。

  • (一)鼓励商标教学科研机构、商标服务机构、商标重点企业等承办符合我区需求的商标行业交流、培训、论坛等活动,经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根据活动规模、成效及实际发生费用情况,给予实报实销、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补助。

  • (二)对开发区商标服务机构新引入的执业商标代理师,在该服务机构在职且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按5000元/人标准资助。

  • (三)支持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企业培养商标专业人才,对在该单位在职且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当年通过全国商标代理师资格考试、取得商标师职称的,按2000元/人、3000元/人标准给予资助。

  • 第六章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 第十七条项目承担主体对申报项目资料和项目实施的完整性、真实性、可行性和合规性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核算管理负责。应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根据要求报送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若有挪用、截留情况,经核实后予以追缴。

  • 第十八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编制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组织项目申报及审核,会同财政等部门开展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和审计。

  • 第十九条专项资金的使用接受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在项目评审和资金分配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理。

  • 第七章附则

  • 第二十条本政策采取事后奖补方式,上级奖励扶持政策资金需要区级财政负担的,按政策高者执行,不重复扶持;同一项目符合多个奖补政策的,不重复支持,按最高标准予以补助。

  • 第二十一条各项政策需提交的具体材料,以市场监管部门申报通知或办事指南为准。申请扶持资金的单位,应在达到扶持条件后按申报通知或办事指南要求及时提出,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 第二十二条申请本办法扶持资金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如弄虚作假、存在非正常商标申请或未遵循资金使用规定的,资金发放部门有权要求收回资金,且五年内不予受理该单位关于扶持资金的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三条本政策内容与商标以往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和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按上级新政策执行。

  • 第二十四条本政策措施自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5月31日。

  • 如果上海米其玩具有限公司将“米其”玩具商标卖给了你,但对方在商标出售后仍然叫做米其玩具公司,终究是一个埋伏的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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