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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赚800元,获刑8个月-十象商标买卖网

  • 作者: 商标买卖专家 发布时间:2024-01-12 15:39:56
  • 摘要

    近日,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检察院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向何某提起公诉。

  • 近日,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检察院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向何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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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了解,何某通过网站招聘,与一位外号为“扁哥”的男子取得联系。2017年12月22日,何某接到“扁哥”的电话通知并商定给付800元的运费之后来到了广东省汕头市田心收费站与一名外号为“小弟”的男子见面。

  • 何某接过“小弟”给付的现金4000元路途开销费用后,驾驶“小弟”已准备好的白色改装商务车,按计划的路线往浙江方向行驶。

  • 但是在当天晚上19时没在何某驾车经过济广高速南谯收费站附近的高速路段时,被寻乌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查获。在车上查获80个牛皮纸箱,箱内装有2个品种的卷烟共计2000条整。

  • 经过鉴定,这批卷烟都是假冒买卖注册商标的卷烟,共计260900元。

  • 我国法律保护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有制售假冒伪劣商标行为的,违反了我国法律的规定,侵犯了商标持有人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作为商家,想要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商标,可以通过商标买卖注册或者商标买卖获取。其中商标买卖是最方便快捷可以取得一个合法商标的方法。

  • 浙江十象商标买卖网是一家从事商标代理17年的平台,如果您有商标买卖上的需要或者关于商标上的疑问,欢迎您登陆www.10xiang.net咨询了解。

  • 目前,经法院审理认定,何某受雇于他人,非法运输假冒伪劣卷烟,价格在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构成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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