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资讯中心 >  透析商标知识:商标案商标侵权证据指引宗旨与依据

透析商标知识:商标案商标侵权证据指引宗旨与依据

  • 作者: 买商标 发布时间:2024-01-13 06:32:55
  • 摘要

    为了规范商标案中电子数据的运用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商标评审规则》,参照其他相关法律规范,结合商标评审实践和电子数据特点,制定本指引。

  • 再次,商标注册异议的裁定。商标异议的裁定有两种:一是商标局作出异议成立或不成立的裁定;二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当事人不服商标局异议裁定作出的复审裁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商标局作出的裁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裁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裁定生效。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3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异议裁定可以涉及被异议商标的全部商品或服务,也可以是一部分商品或服务。异议在部分指定商品上成立的,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之所以出现被异议商标在一部分商品或服务上被核准注册,而在其他商品或服务上不予核准注册,是因为:一方面,异议人的异议请求可能仅涉及部分商品或服务,如异议人仅在被异议商标所涉及的部分商品或服务上请求商标局对被异议商标裁定不予注册,商标局仅就请求所涉及的商品或服务进行审理,并在这些商品或服务范围内进行裁定。异议人没有就其他商品或服务提出异议的,视为异议人没有请求,商标局不予审理和裁定。另一方面,即使异议人就被异议商标涉及的所有商品或服务请求商标局裁定不核准注册被异议商标,但商标局裁定不予核准注册的可能仅仅是部分商品或服务上的被异议商标,裁定其他商品或服务上的被异议商标可以核准注册。

    透析商标知识:商标案商标侵权证据指引宗旨与依据图
  • 消费者从品牌预选开始,特别是做商品购买决策时,便对商标形象做有选择的直接接触,通过各种感觉器官的信息接收形成对形象的感知,符号图式向人们传达了商标形象的现实特征。这个时候,大多数人针对某一具体的商标形象会形成统一的认识,并且对具体的商品品牌作出评价。如,是令人满意的商品还是不满意的商品;是具有吸引力的品牌还是平淡的品牌等。

  • 为了规范商标案中电子数据的运用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商标评审规则》,参照其他相关法律规范,结合商标评审实践和电子数据特点,制定本指引。

  • 【简明释义】在21世纪这个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特殊资源和重要抓手。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通信技术的发展,特别是网络购物、移动支付、在线办公等新业态、新模式的普及,信息社会发展到今天已经步入了大数据时代,相应的,在商标案中,电子数据也已经被越来越多地作为证据使用。

  • 因此,制定本指引旨在顺应时代发展,就如何在商标案中规范准确地运用电子数据来辅佐查明相关案件事实作出规定,进而保护当事人商标权,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 征求意见中,有观点提出法律依据建议增加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我们认为本法依据中,“参照其他相关法律规范”已经包含了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证据规定、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等有关法律规范,无需再单独列举,故对此意见不予采纳。

  • 征求意见中,有观点提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表述进行修改,我们予以采纳。

  • 审查标准不明确导致结果不一。我国近年来关于“立体商标”的案件很多。这些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判决结果可以反映我国对立体商标固有显著性认定的标准。其中,以商品自身形状和商品包装'>商品包装申请商标的立体标识在实践中争议最大。对于立体商标驳回的理由也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该商品形状/包装属于通用或常用形状,二是相关公众不会将之识别为商标,三是该申请商标具有功能性。

顾问图片
还有“商标购买”的更多问题?,提交信息立即获取解答
相关标签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