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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必看商标经验!商标案商标侵权证据真实性审查

  • 作者: 买商标 发布时间:2024-01-13 06:32:40
  • 摘要

    商标评审人员判断电子数据的真实性时,可以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 引入初始兴趣混淆理论去规制商标侵权问题确有必要,是因为发生在现实情况下的初始兴趣混淆不仅不当地获取了本属于商标权人的潜在的交易机会,还会增加消费者的搜寻成本,可以说消费者最后在交易时即使排除了混淆,但还是会选择与造成其初始混淆的公司进行交易,是受到搜索成本加大的影响。

    企业必看商标经验!商标案商标侵权证据真实性审查图
  • 我国于1984年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其他加入的成员国一样,依据该公约的规定对驰名商标给予特殊的法律保护。据悉,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驰名商标持有企业受到不同于普通商标的格外法律保护。

  • 商标评审人员判断电子数据的真实性时,可以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 (一)电子数据的生成机制,如是自动生成还是人工编辑而成;

  • (二)电子数据的管理机制,如是否防篡改、是否保存相应的修改日志;

  • (三)电子数据能否同转发、转载、回复、评论等信息等形成印证;

  • (四)电子数据的保存、传输过程是否影响其原始性和完整性;

  • (五)取证主体是否具有公信力、权威性,同案件有无利害关系,是否具备专业知识;

  • (六)取证工具是否可靠;

  • (七)取证使用的技术方法、规范是否为业内公认;

  • (八)取证过程有无记录,能否满足溯源要求。

  • 商标权人应积极对注册商标予以使用。如注册商标连续五年未使用,则有因连续五年未使用被他人撤销的风险。在面对商标撤销提供使用证据时,各种能够证明商标使用的证据均可接受。如发票、价目单、商品照片、新闻或媒体广告'>广告、合同等,证据应当能够体现商标使用的时间、地点和商品。证据的应以原件或经公证认证的复印件形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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