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资讯中心 >  最牛商标秘密,终于让我找到了四川仪陇这家公司打赢官司取得商标权

最牛商标秘密,终于让我找到了四川仪陇这家公司打赢官司取得商标权

  • 作者: 买商标 发布时间:2024-01-13 06:26:05
  • 摘要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一家食品公司申请“客家阿哥”商标,因为“客家阿婆”申请注册在先,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这家食品公司申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决定,驳回食品公司诉讼请求。

  • 10.傍名牌的行为,即登记或使用与他人相同或者近似的企业名称,足以使相关公众对其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或者构成不正当竞争的,或者超出他人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的范围,或者以改变显著特征、拆分、组合等方式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傍名牌”现象很多,如阿迪王、茅合、玉粮液、OLAY改为QLAY等,严重损害知名企业的利益,必须予以制止。但傍名牌企业一旦做大、做强,一律禁止使用会引起社会震动。因此,对傍名牌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承担停止使用、规范使用等民事责任。

    最牛商标秘密,终于让我找到了四川仪陇这家公司打赢官司取得商标权图
  • 20世纪30年代,在国内对于商标法律法规、商标理论的研究方面,业内人士认为取得较大成就的突出人物,应该还是许冠群先生。这里就许先生当时的一些工作情况,特别是他打赢商标官司,再补充一些内容。

  • 来源:封面新闻

  •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一家食品公司申请“客家阿哥”商标,因为“客家阿婆”申请注册在先,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这家食品公司申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决定,驳回食品公司诉讼请求。5月6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仪陇这家食品公司终审获胜,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行政判决;撒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商标驳回的复审决定书;责令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客家阿哥”商标重新作出决定,经过公示,日前,这家公司完全取得“客家阿哥”商标权。

  • 仪陇县阿哥食品有限公司是当地一家有名的食品公司(下简称“阿哥食品”),经营食品、粮油、烟酒等。帅乡仪陇,客家文化源远流长。2018年1月19日,阿哥食品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29类的“猪肉食品、肉、猎物(非活)、熏肉、肉片、肉松、肉罐头、肉干、肉脯、冻干肉”商品上。事实上,2006年6月8日,自然人钟某以个人名义,注册申请了“客家阿婆”商标,商标专用期限,从2009'>2009年5月7日到2019年5月6日止。

  • 法院查明,因机构改革,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相关职责划归国家知识产权局。2019年4月1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商评字[2019]第73475号《关于第28798958号“客家阿哥”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认定“客家阿哥”PK“客家阿婆”文字构成相近仅一字不同,整体含义相关联,构成近似标志。“客家阿哥”指定使用的肉干等商品与“客家阿婆”核定使用的肉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上述近似标志,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误认。两者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客家阿哥”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 阿哥食品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客家阿哥”和“客家阿婆”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阿哥食品公司的诉讼请求。

  • 阿哥食品公司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判决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决定,并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决定。阿哥食品上诉理由是,“客家阿哥”和“客家阿婆”,两者整体含义、呼叫发音、字迹形态区别明显,不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客家阿婆”未实际使用,阿哥食品公司对“客家阿婆”提起了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将被撤销。据专业人士介绍,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行政判决;撒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客家阿哥”商标重新作出决定。经过判决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公示无异议后,仪陇县阿哥食品有限公司取得完全取得“客家阿哥”商标权。

  • 2.该案争议的“cenchelyn.com”域名是否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域名应运而生。其是为了解决IP地址过于冗长难以记忆而且容易变化的产物。在浏览器中输入域名之后,域名服务器便可以将其转换成相应的IP地址,从而进入一个特定网页。笔者认为域名是一项知识产权,因为其是经过构思、创造出来的,且符合知识产权的全部构成要件,同时具有商业价值。域名一开始只是技术层面的问题,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域名被运用的越来越多,其与驰名商标的冲突也越演越烈,其中域名侵犯驰名商标权人专用权占了大多数。在实践中,二者冲突的表现形式有:一是域名申请人囤积域名,二是抢注域名。本文所列举的案例便是第二种冲突形式,行为人将米其林公司已注册的驰名商标抢先注册为自己的域名,并以此牟利。

顾问图片
还有“商标购买”的更多问题?,提交信息立即获取解答
相关标签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