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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商标抢注行为的要素

  • 作者: 商标买卖专家 发布时间:2024-01-13 06:20:08
  • 摘要

    商标抢注频繁发生,就不久前的李文亮、火神山、雷神山商标就被别人恶意抢注了。

  • 1、公司申请的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

    判断商标抢注行为的要素图
  • 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想必大多数人都未曾听说过的词汇,十象商标买卖网'>十象商标买卖网和大家普及一些商标知识: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

  • 证明商标,我们也称为保证商标,其实从文字上我们能很好的解释,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使用、服务、检测商标服务等我们城之为证明商标。

  • 证明商标正常条件下是有团体或者商会申请买卖注册的,申请者具有商品或者服务的检测能力。

  • 同样的集体商标我们也可从字面上解答,集体商标是纸由多个生产经营者、社团、合作组织等共同使用的商标,和证明商标一样都非个人申请的商标。

  • 买卖注册、使用集体商标,有利于中小企业的联合,促进其集约经营,形成在市场中有竞争力的销售渠道,有利于产品和商标品牌的宣传推广,促进规模经营,减少资金的投入。

  • 集体商标只有其中成员可以使用,组织以外的都是无权使用的。

  • 从商标买卖层面上来看,集体商标买卖注册后不能买卖;证明商标可以买卖给其他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并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

  • 商标抢注频繁发生,就不久前的李文亮、火神山、雷神山商标就被别人恶意抢注了。

  • 形形色色的抢注乱象,以名人姓名抢注商标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他人以名人的本名、艺名、笔名等买卖注册商标;二是他人以名人姓名的谐音或变音买卖注册商标。三是他人使用已故的名人姓名申请商标买卖注册,尽管在法律上没有禁止性规定,但从公序良俗以及不正当竞争角度考虑,应限制或禁止这类申请;四是他人与名人同名,使用自己的姓名买卖注册商标,此情形下他人具有合法使用此姓名权的权利,纵然主观上具有抢注的恶意,但很难认定其行为侵权,出于保护公共利益的需要,可要求其在宣传过程中附加与名人无关的澄清性标识,以免造成混淆。

  • 抢注不是法律概念,其与正当买卖注册的区别,主要在于买卖注册者买卖注册商标时是否具有主观恶意。判断商标抢注行为的法律要素应当包括以下几点:

  • 1.申请买卖注册的时机在名人刚成名的初期或成名之后。某人在某一段时期或因某一事件成为热点人物,他人快速以其姓名买卖注册商标,即申请商标买卖注册时机在其刚成名的初期或已成为名人后,此时的投机心理和主观恶意较为明显。

  • 2.被买卖注册为商标的姓名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一般而言,是否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应根据其宣传的媒介、地域范围、获得奖项以及获得荣誉等情况综合判定。对于一些知名度不高的人或在某一个较小区域内的名人,则不宜排除他人买卖注册商标的权利,否则将对商标买卖注册自由构成障碍。

  • 3.申请人与被买卖注册的商标不具有关联性。没有关联性的买卖注册,可以作为认定“抢注”的因素之一。如果申请人与买卖注册的姓名商标具有关联性,其买卖注册行为具有正当合理性,则不宜认定为“抢注”。

  • 以上是对判断商标抢注行为要素的介绍,商标抢注行为是不可取的,而且国家商标局审查员也是不予以通过的,是无效的。

  • 杨浦、奉贤区商标买卖执法部门先后查处两起销售假冒“3M”注册商标口罩案,累计查获各类假冒口罩49500只,涉案金额51万元。

  • 当事人伪造、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有关规定,伊犁州市场监管局依法从重处罚,对当事人处以2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6万元罚款。同时鉴于当事人主观恶意明显、性质恶劣,案伊犁州市场监管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七条规定,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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