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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后原因:平面商标用作商品形态使用是否违法?

  • 作者: 商标买卖专家 发布时间:2024-01-13 06:06:07
  • 摘要

    首先,从表现形式上看,立体商标与平面商标在视觉认知上存在一定的区别。前者属于二维平面标志,后者是占据一定三维空间的三维标志。在购物过程中,消费者可能认为使用扁平化商标形状的商品与拥有平面商标所有人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导致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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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后原因:平面商标用作商品形态使用是否违法?图
  • 对此,国家商标买卖局予以坚决打击,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等规定,对第41128524号“冰墩墩”、第62453532号“谷爱凌”等429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附件一);依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已注册的第41126916号“雪墩墩”、第38770198号“谷爱凌”等44件商标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

  • 首先,从表现形式上看,立体商标与平面商标在视觉认知上存在一定的区别。前者属于二维平面标志,后者是占据一定三维空间的三维标志。在购物过程中,消费者可能认为使用扁平化商标形状的商品与拥有平面商标所有人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导致混淆。

  • 但是,由于商品的形状具有吸引消费者等其他功能,除了区分来源的功能外,消费者往往不认为商品的形状与扁平商标的形状相同,有些人可能不会立即联想到扁平商标的存在。

  • 平面商标用作商品形态使用是否违法?

  • 其次,从商标法的保护条件来看,平面商标和立体商标在不同的条件下受到保护。平面商标虽然符合申请平面商标买卖注册的要求,但不一定是以商品形状买卖注册的立体商标,还需要进行非功能性审查。

  • 权利人享有平面商标专用权,并不意味着他也享有使用扁平商标商品形状的专用权。权利人必须单独申请立体商标买卖注册。

  • 平面商标和商品形状商标属于同一商标的,权利人可以直接享有以平面商标为基础的立体商标使用权,这不符合《商标法》的规定。因此,平面商标和立体商标不是同一商标。

  • 综上所述,平面商标作为商品形态的使用虽然构成商标的使用,但不属于同一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不符合假冒买卖注册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假冒买卖注册商标'>买卖注册商标罪。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商标买卖、商标买卖注册等信息,欢迎登陆十象商标网咨询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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