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也有晕轮效应,因此被禁用于宣传?
- 作者: 商标买卖专家 发布时间:2024-01-13 05:55:24
- 摘要
2014年以前,电视广告中经常出现中国驰名商标六个字。可以用这个口号来宣传的品牌,在市场上大多数产品都能排在第一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电子烟无买商标不得在中国生产和销售,附有商标名单来源十象买商标资讯|
12月15日消息,商标总局近期发布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通知,里面谈到了有关电子烟等新型烟草使用商标的相关信息。
如果商标权利人为自然人,跨国籍变更买商标地址的,申请人需要提交变更证明,还应提交在被变更地址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2014'>2014年以前,电视广告中经常出现“中国驰名商标”六个字。可以用这个口号来宣传的品牌,在市场上大多数产品都能排在第一位。
但是,2014'>2014年5月1日以后,新修订的《商标法》规定,“驰名商标”不得用于广告宣传。此前,许多制造商争相收购“驰名商标”,新法规出台后,他们的热情有所下降。
为什么一个品牌在获得“驰名商标”的时候不能被用来宣传,这不仅是官方的正式认可,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自身实力的证明?
在解决上诉疑问之前,先说一个经济学效应——晕轮效应。这个词就来源于我们习以为常的月亮。
真实的月球本身并不好看,但是天上的月亮看上一眼就能让人觉得很美。事实上,这是因为月亮周身有一圈“月晕”,正是这圈晕轮把月亮一些瑕疵掩盖了。
众所周知的商标,如月晕,会引起人们对产品的误解。设立“驰名商标”的初衷是加强商标的法律保护,并给予政府一定的支持。
当“驰名商标”被用于广告宣传时,消费者看到这些话很容易被过去所吸引,对产品质量的分析也不太理性。
“中国驰名商标”的含义仅仅是指中国公众所熟知的商标与产品质量没有直接关系。
因为根据实际情况,即使是获得“驰名商标”的制造商也有“质量翻车”的情况。欲了解更多商标资讯,欢迎访问十象商标网!
1月2日,浙江省龙游县检察院5名检察官来到龙游县湖镇镇,进行新年的“法治第一讲”。还没进村,年过八旬的李大爷就把检察官紧紧拉住,“真的感谢你们,我们老烟友可以安心过大年。”李大爷说的是发生在湖镇镇一起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这还要从一件自首案说起。
根据《办法》,对于列入黑名单的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和代理人员,国家商标买卖局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下列协同约束措施。如: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限制其适用告知承诺等便利措施;限制其参与国家商标买卖局组织的各类项目、专家人才推荐、评优评先等。对于同时存在行贿等严重情节的,按照《商标法》第六十八条、《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法给予吊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专利代理师资格证或者停止受理其办理商标代理业务等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