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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VO与VOVO两个商标之争迎来终审...-十象商标网

  • 作者: 买商标 发布时间:2024-01-13 04:09:44
  • 摘要

    VOLVO与VOVO两个商标之争迎来终审...-十象商标网

  • 此外,市场监督部门还将针对企业疫情期间发展困难,坚持宽严相济,对安全隐患风险较低的数字经济新业态,开展包容审慎监管,实施免罚清单,加大免罚轻罚执行力度,给予“容错”“试错”空间,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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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标题:“叫了个炸鸡”山寨店被查被罚1万元

    一家炸鸡店不仅要把炸鸡做得好吃,做生意也要厚道才行,可在四川天府新区有家炸鸡店,不想着在口味上下功夫,却在商标上“搭便车”。

  • 沃尔沃(Volvo),它来自瑞典著名的豪华汽车品牌,曾被翻译成富人。该品牌成立于1927年,品牌中的VOLVO这个词来自拉丁语,意思是向前滚动。2010年,中国汽车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从福特购买沃尔沃汽车业务,并获得沃尔沃汽车品牌所有权。过去两天与深圳一家通信技术公司合作VOVO商标构成在同一或类似产品上的近似商标,导致商标纠纷。让我们来看看十象知产网的小编:

  • 深圳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名为深圳零距离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于2008年在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移动通信终端、平板电脑、计算机和外围设备。2012年1月19日,商标局申请VOVO商标指定用于商标第九类笔记本电脑等产品。

  • 沃尔沃公司于2016年6月2日表示,VOVO商标与先注册VOLVO”商标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为由,向原商评委提出对零距离公司“VOVO商标注册申请无效。2016年12月30日,原商务评委裁定沃尔沃公司提出成立理由,裁定无效宣布争议商标注册。

  • 零距离公司拒绝接受,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称:VOVO是公司原创的英文商标,表达了公司深刻的企业内涵和产品特点VOLVO商标在字母构成、发音和整体视觉效果上存在明显差异,不构成类似商标此外,经过公司的长期宣传和使用,该商标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会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解VOLVO商标不构成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的近似商标。

  • 经审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VOVO它是艺术设计的,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更类似于由波浪形曲线和圆圈组成的图形标志,VOLVO”或字母“VOLVO”是由简单的线条式图形组成,从而认定“VOVO”商标与“VOLVO商标在整体视觉效果上存在显著差异,不构成近似商标。根据这一判决,撤销原商评委的裁决,并命令原商评委再次作出裁决。

  • 沃尔沃拒绝接受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主张零距离公司的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与自己的商标非常相似,构成近似标志。如果同时用于同一或类似商品,很容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解,构成同一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的近似商标。

  • 经审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VOVO商标显著识别为VOLVO,与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只有一个字母,在文本构成、呼叫等方面相似,应根据一般审查标准确定为类似的标志。当两个商标同时用于同一或类似商品时,很容易混淆相关公众或误认为其来源有特定的联系。一审法院正在确定VOLVO在汽车等商品知名度的基础上,该标志认为相关公众可以区分这两个商标,这显然违反了现行的审查规则,应予以纠正。综上所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定VOVO”商标与“VOLVO该商标构成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的类似商标,撤销一审判决,驳回零距离公司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沃尔沃最终赢得了诉讼。

  • 事实上,上述概念是关于商标的相似性。商标的相似性通常可以从文本的形状、发音和意义三个角度来考虑。在我国商标审查和审判标准中,外国商标是否构成相似性给出了判断依据,即外国商标由4个或4个以上字母组成,只有个别字母不同,整体无意义或意义无明显差异,容易混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判定为相似商标。

  • 在这种情况下,两个商标的字母都没有固定的含义,在含义上根本无法区分,加上VOLVO字母L不发音,两个商标在发音上很难区分。因此,这两个商标属于类似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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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佛山市商标保护中心副主任杨晓昆为本次培训致辞,他指出佛山跨境电商行业面临商标纠纷激增,企业消极应对等主要问题,分析了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提出了佛山市商标保护中心在跨境电商商标纠纷中低成本应对方案的新思路。

  • 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买卖的商标为买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买'>商标商标买卖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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