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资讯中心 >  行政和司法保护商标权和专利权...-十象商标网

行政和司法保护商标权和专利权...-十象商标网

  • 作者: 买商标 发布时间:2024-01-13 03:52:28
  • 摘要

    行政和司法保护商标权和专利权...-十象商标网

  • 十象网昆明5月11日电(记者木胜玉)5月12日,云南省重大科技专项“地理标志农产品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重大科技成果暨全国地理标志检索系统认证评估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该系统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大地标数据集成库和全国地标执行标准、用标企业集成数据库、全国地方史料与地标品质数据库。

    行政和司法保护商标权和专利权...-十象商标网图
  • 经路易威登中国区维权保护部门现场鉴定,该店铺所展示销售的“LOUISVUITTON”标识的商品,为未经商标权利人授权和许可,擅自使用权利人“LOUISVUITTON”注册商标的假冒注册商标商品。

  • 当专利或者商标侵权发生时,当事人不仅可以要求行政机关处理,还可以通过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应当说,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在制止商标和专利侵权、有效保护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这一制度得到了中国商标法和专利法的认可。相反,行政机关作为行政诉讼被告会有许多缺点,因此,在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包括商标法、专利法、商标行政机关、专利行政机关处理侵权纠纷的理论纠纷。但现行立法对该制度的规定并不完善,需要进一步完善。

  • 一、现行立法及缺陷

  • 从立法的规定可以看出,商标法和专利法明确界定了商标管理机关和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侵权纠纷的性质,并规定了不同的法律效力。

  • ,当发生侵权纠纷时,当事人可以请求管理机关处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做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的决定。对于这一决定,专利法与商标法都明确规定,当事人不服的,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在行政法领域,行政管理机关的这一行为被称为行政裁决,这种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做出决定的管理机关要承担行政诉讼被告责任。

  • 二是处理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对侵权赔偿金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行政法律界称,行政机关的行为是行政调解。行政调解不同于行政裁决强制性。行政机关不必对其调解行为承担行政诉讼被告的责任。

  • 因此,修订后的立法明确解释了行政机关处理民事侵权纠纷的性质。但由此产生的以下问题尚未完全解决。

  • ,导致法律适用过程中的混乱。当发生侵权纠纷时,如果当事人首先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法院认为没有侵权事实,然后驳回当事人的起诉或判决败诉,当事人仍有权要求行政机关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由于实际情况复杂多样,案件处理人员的主观理解和业务质量差异,行政人员很可能对同一事件的处理结果与法官完全相反。相反,如果当事人首先要求行政救济,上述情况也可能发生。对于同一案件,由同一实体法调整,但由于不同的权力机用不同的程序,法律适用过程中存在不同的法律后果。

  • 第二,司法管辖权不顺利。发生侵权纠纷时,当事人选择行政救济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管理机关经审查认为侵权行为成立的,应当作出决定,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拒绝接受的,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选择民事诉讼方式进行救济。根据我国现行立法,行政诉讼的性质与民事诉讼完全不同,但解决的对象是同一民事纠纷。此外,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通常在同一法院的不同法院进行。行政诉讼一般要求撤销行政裁决,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这很可能导致一个法院决定不侵权,另一个法院决定侵权赔偿金额的冲突。

  • 第三,增加案件审理成本,浪费有限的社会资源。行政机关处理民事侵权纠纷有其优势,即可以在相对简单的程序中迅速制止侵权行为,至少是为了进一步扩大侵权行为。但是,根据现行立法,行政机关无权强制规定赔偿金额。行政机关进行侵权后,可以调解当事人申请赔偿金额,调解或达成调解协议,一方后悔,受害人弥补损失必须向法院起诉,或者受害人预见双方不能协商解决赔偿金额问题,想立即制止侵权,可以同时采用诉讼救济和行政救济。法院受理后,必须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调查取证,确定侵权行为成立后,对赔偿金额进行判决。这样,诉讼程序重复了行政程序的一些工作,实际上增加了案件的审理成本,浪费了有限的社会资源。

  • 二是完善现行立法建议

  •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真正发挥管理机关处理民事侵权纠纷的作用,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现行立法:

  • (一)对初步提起诉讼或者要求裁决的选择作出合理规定。

  • 民事侵权纠纷可分为两类:

  • 首先,通过立法明确规定管理机关处理民事侵权纠纷的范围,确定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管理机关的法律主管原则,排除法院对特定民事侵权纠纷的初步管辖权。这类纠纷的范围必须严格限制为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机关行使管理职能。此类纠纷属于强制管辖权,行政机关必须受理否则,行政机关可以拒绝履行法律职责。

  • 其次,对于其他侵权纠纷,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诉讼救济和行政救济之间的保护措施,但只能选择一个,前者不能再选择后者,反之亦然。两者都选择的,由先受理的机关处理。处理此类纠纷与行政机关的行政职能无关,行政机关完全站在中立的立场上解决双方的纠纷。因此,当事人不得向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

  • (二)设立专门机构主管行政裁决。

  • 行政裁决机构的专业化是行政裁决存在的基本条件。没有专门的机构,行政裁决不仅仅是一种形式,而且很难确保正确和合理的裁决,从而使行政裁决的存在失去了意义。在这个问题上,英国的裁判制度和美国的行政法官制度都为我们提供了更好的先例。英国裁判所的专家和美国的行政法官都按照公平、公正、开放的原则独立、不依赖地行使职责。在中国,还应当在专利行政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建立相对独立的机构,完善处理民事纠纷的程序,确保处理民事纠纷的质量。

  • (三)建立事后预防机制司法审查

  • 传统理论告诉我们,民事纠纷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解决方案不能通过行政权力的强制手段来实现。至少行政权力的解决方案不应该是最终的救济方式,只有司法权力才是最终解决民事纠纷的权力。对行政机关有初审管辖权的案件,不接受行政裁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来说,行政诉讼只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在行政裁决中,由于行政裁决要解决的民事纠纷最初是法院主管的案件,因此,除了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外,还审查民事纠纷处理的合法性。不执行有效行政裁决的,行政机关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事纠纷的费用由当事人支付。这是其中之一。第二,对于行政机关处理的其他侵权案件,当事人有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行政裁决:①违反法定程序的②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③工作人员在处理此案时有贿赂、贿赂、私人欺诈行为④法律适用不正确⑤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 美国商标转让详解来源十象买商标资讯|

    商标转让是指商标买卖人在买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转让相较于买商标来说是一种更为快捷的方式。美国市场是全球最大的消费市场,我们今天就来说说美国商标转让,了解一下美国商标转让是怎样的。

  • 仲裁调解由仲裁庭主持。但由于商标仲裁机构的宣传力度不够、公信力不足,商标仲裁以及仲裁调解制度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

顾问图片
还有“商标购买”的更多问题?,提交信息立即获取解答
相关标签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