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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随身WiFi&假冒商标需担责-十象网

  • 作者: 十象知产 发布时间:2024-01-12 15:09:05
  • 摘要

    山寨随身WiFi&假冒商标需担责-十象网

  • 假冒他人买卖使用商标的商品严重损害了名优产品的信誉侵犯企业和消费者的权益。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买卖使用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买卖使用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时报记者刘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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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前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假冒买卖使用商标案两嫌犯因售卖仿冒“360随身WiFi”获利而分别被判缓刑。按照(2018)浙0782刑初816号刑事判决书所述嫌犯褚某、刘某自2016年6月开始通过某电商平台低价进购假冒“360随身WiFi”品牌的路由器及外包装自行拼装成成品后通过网络销往全国各地销售金额达88万余元。2017年12月10日嫌犯褚某、刘某一起向义乌市公安局自首。截至案件审理终结时褚某、刘某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商标权利方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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