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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年底前进一步缩短商标审查周期

  • 作者: 十象知产买商标专家 发布时间:2024-01-13 01:20:21
  • 摘要

    海底捞商标侵权案胜诉,小放牛被判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赔款95万2022年北京食品安全大检查,多个品牌存在食安问题。详

  • 自称“炒菜界的海底捞”,小放牛涉商标侵权被判罚95万来源十象买商标资讯|

    海底捞商标侵权案胜诉,小放牛被判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赔款95万2022年北京食品安全大检查,多个品牌存在食安问题。详情请看红餐网

    商标局年底前进一步缩短商标审查周期图
  • 北京商报消息,5月1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京法网事”发文称,河北小放牛公司在其餐馆装饰及微信公众号中使用“炒菜界的海底捞”字样,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判决河北小放牛公司停止涉案使用行为,公开消除影响并赔偿海底捞公司经济损失及诉讼支出95万元。

  • 本案中,海底捞和小放牛虽然分别主营火锅和炒菜,但均属于涉案商标核定使用的餐馆、餐厅服务,被告使用的“炒菜界的海底捞”标识也完整包含了“海底捞”字样,与涉案商标构成近似,因此被告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取决于该种使用是否为商标性使用以及是否容易引起混淆。

  • 首先,从被诉标识的标注方式来看,被诉标识均以醒目方式标注于海报、菜单、餐具、员工服装等显著位置,“海底捞”三字还往往予以突出,且因“海底捞”商标知名度较高,消费者更容易将注意力集中于该三字,在未详加辨识的情况下,部分消费者会被“海底捞”字样吸引。

  • 其次,从被诉标识的语句结构来看,尚无证据证明包括本案“炒菜界的海底捞”在内的该种流行的语句搭配,已经成为规范稳定的汉语通行表达,对于不同年龄段、知识结构、语言习惯的相关公众,仅能表达唯一的固定含义尤其在“海底捞”系知名餐饮服务商标,而“炒菜”明显属于餐饮服务范畴的情况下,该语句亦很容易理解为“海底捞”商标权人经营的炒菜类餐饮服务,或者存在特定关联,已超出单纯的描述说明范畴。

  • 再次,从被告使用被诉标识的主观状态及利益均衡角度来看,被告在其二十余家门店的海报、菜单、餐巾纸、水杯、手提袋、员工服装等显著位置几乎均标注了涉案标识,且在原告两次发函警告之后,仍然持续使用,难谓善意被告在相同服务上直接使用与权利商标核心内容完全相同的文字,长此以往,亦将削弱权利商标与商标权利人之间的唯一对应关系,引起市场秩序混乱。

  • 故被告对被诉标识的使用已经超出描述性正当使用的范畴,属于商标性使用,构成对原告买商标专用权的侵犯。综上,法院判定小放牛使用“炒菜界的海底捞”标志的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

  • 事实上,近年来,伴随我国餐饮行业不断壮大,市场主体数量不断增多,商标买卖和使用的需求变得越来越旺盛。与此同时,餐饮企业的商标买卖、用权和维权方面的问题也开始频频发生,由此而产生的损失让很多企业痛定思痛,企业商标的买卖'>商标的买卖和使用已经成为当下餐饮行业的一门必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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