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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商标必读:江苏确立涉外贴牌商标纠纷裁判标准

  • 作者: 十象知产买商标专家 发布时间:2024-01-13 00:16:53
  • 摘要

    涉外贴牌加工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存在侵权与不侵权两种完全不同的裁判尺度。《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江

  • 想要成立自己的品牌,商标尤为重要,在创立品牌时,是选择注册商标好还是选择购买商标好呢?下面就给大家分析一下它们各自的优势。

    企业商标必读:江苏确立涉外贴牌商标纠纷裁判标准图
  • 8、进驻天猫店务必要有商标logo,商标需要申请注册文字商标,务必拥有商标注册号或是是商标申请审理通知单(一部分类目标进口产品以外)。

  •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 江苏确立涉外贴牌商标纠纷裁判标准来源十象买商标资讯|

    涉外贴牌加工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存在侵权与不侵权两种完全不同的裁判尺度。

  •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江苏高院通过裁判一起典型案件确立了此类案件的裁判标准,化解了这一难题。

  •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柴公司)在柴油机等商品上注册了东风图文组合商标,2000年,上述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 印度尼西亚PTDI公司是一家在印尼注册成立的公司,其于1987年1月在印尼注册东风DONGFENG商标,核定于柴油发动机等商品上。2013年10月1日,印尼PTDI公司委托江苏常佳金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佳公司)以这一商标生产柴油机及柴油机组件,出口后仅可以在印尼销售。

  • 上柴公司认为常佳公司未经其许可,在柴油机等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商标侵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 江苏高院二审认为,常佳公司明知上柴公司涉案商标为驰名商标,仍然接受境外委托,在被控侵权产品柴油机及柴油机组件上使用与上柴公司东风商标相同的商标,未尽到合理注意与避让义务,侵犯了上柴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

  • 考虑到常佳公司所获取的利润仅仅是加工费,且被控侵权产品未在我国市场销售,对上柴公司的国内市场份额未产生影响等因素,法院判决常佳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10万元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 据二审承办法官介绍,此案通过梳理在先判决,确立并完善了类案应当采用必要审查注意义务+实质性损害的裁判标准,提出对涉外贴牌加工业务纠纷的解决,特别是法律适用及司法政策的确定,不仅要以我国现行商标法为依据,还要充分考虑推动国际贸易发展的现实需求,倡导诚信的商标注册氛围,遏制恶意抢注行为,充分平衡国内商标权人、国内加工企业与境外商标权人或商标使用权人的利益。

  • 承办法官说,根据不同情形个案认定涉外贴牌加工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更加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既可以保护正当的涉外贴牌加工国际贸易行为,又能有效防止境内外恶意抢注他人具有一定影响商标特别是驰名商标的不诚信行为发生。

  • 据悉,这一案件入选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主办评选的2015中国十大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

  • 本报南京4月21日电

  • 因此,无论每一家佛山陶企每一个佛山瓷砖品牌的产品是否货真价实,都不能改变“佛山陶瓷”“佛山瓷砖”在消费者心中的崇高地位,也妨碍不了“佛山陶瓷”集体商标发挥作用。

  • 曾经“今日头条鱼”与“今日头条”因商标相似度发生纠纷,法院认为“今日头条”已在全国范围内取得较高知名度是驰名商标。“今日头条鱼”所属公司利用知名商标的商业信誉来推广自家的产品,伤害到“今日头条”的市场声誉,可能导致其利益受损,被判赔偿一百多万。

  • 这些标志的推出强化了用户对海尔企业和商标的认知。伴随着海尔企业的迅速发展,多元化、国际化的趋势更加明显,原有的企业识别标志已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步伐,迫切需要更为超前的企业识别标志和品牌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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