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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象商标网热推内容:规范商标使用行为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 作者: 十象知产买商标专家 发布时间:2024-01-13 00:16:44
  • 摘要

    2012年1月,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受理了10件上海红双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双喜公司)诉区内多家小型超

  • 有商标就有话语权,也代表了可以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商标被抢注后,卖家若是再经营销售,就会被平台被迫下架,无奈退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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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提交的商标图样应当至少包含三面视图,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使用文字进行描述;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

  • 首先,什么样的商品或服务是属于“类似”的呢?在《商标法》和《商标审查审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都给出了有关“类似”的概念。类似商品就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而类似服务,就是指在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服务。此外还存在商品与服务类似的情况,即指商品和服务之间存在特定联系,容易使相关公众混淆。从法律条文中可以看出,判断商品类似的目的在于判断是否会给消费者造成混淆,从立法目的上来说就是为了避免混淆的结果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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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年1月,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受理了10件上海红双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双喜公司)诉区内多家小型超市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该批案件的案情是原告红双喜公司是生产乒乓球器材、羽毛球器材等体育用品的知名企业,是红双喜和DHS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人。2011年来,红双喜公司在苏州发现,一些超市向顾客销售假冒红双喜及DHS商标的球拍等运动器材,遂把苏州工业园区申联超市等10家小微企业起诉至苏州工业园区法院。红双喜公司认为,这些小微企业以营利为目的,大肆销售假冒红双喜及DHS注册商标的乒乓球拍或羽毛球拍,给红双喜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请求法院判令这些被告立即停止侵权、登报消除影响并分别赔偿原告5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经济损失。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审理后,采用调解方式,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责令被告停止侵权,并由各被告支付原告4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赔偿款。

    案件审理后,苏州工业园区法院通过调研分析发现一、该院近期受理的24件商标类案件,被告均为区内小微型企业,且多数构成商标侵权,并最终承担了4000元至30万元不等的赔偿二、商标侵权被诉,一方面加大了小微企业的经济负担,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园区知识产权保护的形象三、小微企业商标侵权的原因在于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真伪商标识别能力不强。为了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园区知识产权保护司法环境,进一步规范、保护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向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发送了司法建议。

  • 【建议】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

  • (2012)园法建第002号

  •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 近期,我院连续受理了10件涉及园区多家小微企业的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被告企业均系在园区经营的小型超市,引发诉讼的原因系被告销售了假冒上海某驰名商标的商品。由于该类案件审理周期较长、涉诉企业多、影响大,我院加大了调解力度,最终促使10起纠纷均通过调解方式得以解决。

  • 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院发现园区小微企业的商标意识普遍不强,商标识别能力欠缺,小微企业已成为商标侵权案件多发群体,既给小微企业造成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也不利于园区知识产权保护的形象。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大型、高端企业的商标专用及保护意识日渐增强,但一些小微企业还是存在着诸多问题。为了进一步保护园区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园区知识产权保护司法环境,特提出以下建议

  •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在面向园区各类高新企业或领军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的同时,加大针对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宣传引导,开辟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服务引导专门渠道,建立相应服务机制。

  • 二、进一步延伸管理服务职能,在小微企业设立、年检等环节,增加对企业业主告知有关知识产权(包括商标)的法规、政策的服务项目,切实减少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

  •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督和执法,积极打击商标违法行为,有效强化行政措施的教育、管理和警示功能,加强与园区司法审判部门的信息沟通交流,共同减少园区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发生。

  • 以上建议请研究处理,并请将处理结果于收到本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函告本院。

  •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 【效果】

  • 司法建议发出后,引起了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园区工商局)、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高度重视,两单位领导作了专题研究,认为在当前经济环境下,帮助小微企业树立知识产权意识、规范商标使用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园区工商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商标知识培训,增强了中小企业商标培育及保护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商标知识宣传,专门设计制作《商标宣传手册》,在中小企业年检、培训、走访企业时发放三是建章立制,加大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商标长效管理机制四是专门发文,并开展商标进企业、进科技园、进社区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商标、保护品牌的氛围。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结合自身业务,建立专门机制,将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宣传、预警、服务工作作为其2012年的工作重点予以推进。

  • 法院个案的判决、调解,虽有一定指导意义,但影响范围有限。司法建议的发送,使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重视,并在日常工作中自觉贯彻、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能起到全面铺开的效果,有助于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健康发展。

  • 有的粉丝比较理性,认为能代表“佛山陶瓷”的肯定不止这些品牌,并说出了他们认为能代表“佛山陶瓷”其他一些品牌的名字;有的粉丝比较自恋,只强调自家的品牌能代表“佛山陶瓷”;有的粉丝对获得“佛山陶瓷”集体商标使用授权的一线品牌愤愤不平,认为它们全国遍地开厂甚至贴牌,根本不配“佛山陶瓷”的称号;有的粉丝不摆事实不讲道理,直接恶意诋毁某些获得“佛山陶瓷”集体商标使用授权的知十象牌……

  • 想要分清一个正在大做广告的公司是不是骗子,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看他有没有自己的商标!请注意,不是正在申请中的商标,而是已经“注册成功”的。

  • 选择一个符合自己产品、服务的商标名,在以后的企业宣传推广方面会如虎添翼。注册商标具有较高的独创性,但需要从零开始运营。而购买一个商标,可以迅速匹配符合自己的品牌定位的商标,优先快速投入使用,在最短的时间用上自己的品牌,尽早投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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