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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语言运用不当的表现十象商标官网

  • 作者: 十象商标官网 发布时间:2024-01-12 23:54:25
  • 摘要

    1.过分夸张,言过其实。2.词不达意,引起误解。3.格调低下,导向错误。4.褒贬错置,令人反感。5.用词不当,生造词语。6.含糊其辞,引起歧义。7.违反政策,适得其反。

  • 1.过分夸张,言过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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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力宣传自己产品或服务的优点、特色,这是做广告的目的所在,本无可厚非。即使运用了夸张的修辞手法,只要运用得合理、恰当,不是故意误导消费者的,都是允许的。但是,不少广告语喜欢选用色彩华丽的形容词,把话说得太满、太过,结果适得其反,引起消费者的反感,以至于产生了“你的广告语说得越高级,我就越不相信你”的逆反心理。有这样一个例子:有一个牌子的洗衣机,在其广告中宣称:“某某洗衣机,科技最伟大的突破「在科技上有所突破已经相当不容易,何况是“最伟大的”?这叫广大消费者如何相信?退一步说,即使制造出最优质的新型洗衣机,也不能夸大为“科技上最伟大的突破”。有些广告词宣称,只要走进某家精品商厦,就能“叩开名流之门”,或者使用什么什么的肥皂,则能“青春永在”。巨人脑黄金最初的广告词是「让一亿人先聪明起来J这样的宣传毫无依据,直接违反了我国广告法第十条关于“使用数据,应当真实、准确,并标明出处”的规定。不仅如此,电视机要“超平面”,录像机要“超坚固”,空调要“超冷、超宁静、超省电、超效能”。什么“容量特多,售价超值”,什么“价格超值、实惠”,各种广告媒体上都能见到。今天的消费者消费心理已日趋成熟,对这样的夸大宣传反而不太容易接受。另外,广告语言只会使用“超”、“最"、“顶”、“第一"、“至尊”、“冠军”、“极品”、“绝对”等词汇,不仅是言过其实,有贬低别人、抬高自己之嫌,说到底,也是语言贫乏的表现。因此,我们在宣传自己的产品或服务时,实事求是是最好的策略,一定要恰如其分,适可而止。

  • 2.词不达意,引起误解

  • 语言使用最起码的要求是正确地表情达意。广告用语要求出新,为出新而采用一些新词语新用法,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新”必须合乎规范,“新”得不通,让人无法理解,这样的广告也就不会产生什么好的效果。

  • 有一家百货商店贴出了这样的广告「清仓皮鞋,价廉物美,欲购从速,以免向隅「“向隅”是“向隅而泣”的简缩。“向”是“对着”的意思,“隅”是“墙角”的意思,“泣”是“无声掉泪”的意思,“向隅而泣”就是“对着墙角哭泣”的意思。“以免向隅”套在这里,让人不知所云。买不上你的皮鞋,也不至于“对着墙角哭泣”吧?还有一家眼镜店做了这样的广告:“新到的茶色超薄镜片,薄度为普通镜片的一半。”我们不论是形容再短的东西,还是形容再轻的东西,都只能用长度、重量来表述,而不能用“短度”、“轻量”来形容。因为前者是规范词,后者是生造词。同样的,形容镜片的超薄特点,也只能用“厚度”,而不能用“薄度”o如果一定要回避这个“厚”字,不妨改为“比普通镜片薄一半”,这样就规范了。一家报纸曾经登出这样一行大字:“祝贺某某花园入选某某市十大新景观前二十名”。既称“十大新景观”,只该是十处;在十处中间,怎能划出“前二十名”来?这些年,“荣誉推出”一说几乎成了广告套语了,比如,“某某产品,由某厂荣誉推出”之类,各种媒体到处都能看到、听到。然而,“荣誉推出”究竟是怎样的一种推出,那就谁也说不明白了。有一则家具厂的广告更是令人啼笑皆非:“某某红木质量好规模大信誉高「这里的“规模大信誉高”和“某某红木”之间的主谓搭配是否正确暂且不论,整个一句广告词竟把主语定成了“某某红木”,岂不是在为别的企业做广告?有一种沙拉酱,它的广告语让人目瞪口呆」将世界的餐桌变得美味可口”°难道这种沙拉酱竟有如此之魔力,能将世界上各种各样的餐桌统统变成美味食品?广东有一种“反斗星多营养奶”广告的大标题是:“妈妈,我是不是很反斗?"试问,谁能搞得清楚,“反斗”究竟是什么意思?

  • 如果说上面几个例子还仅仅是词不达意、表述不清的话,那么,下面几个例子的表述,甚至把原意表述反了°有一个牌子的电视机广告是这样做的:“某某电视机,不孚众人望J“不孚众望”与“不负众望”是两个意思截然相反的词语。“不孚众望”,意思是不为大家所信服,贬义,“孚”是使人信服。而“不负众望”,意思是不辜负大家的期望,褒义,“负”是“辜负”。这则广告把意思完全说反了。还有一家“xx牌雀斑遮盖霜”,在广告里简说成“天姿遮盖霜”,正好把意思说倒了,变成“把天姿遮盖掉的霜”了。这样的化妆品谁还敢买?还有一种口服液,也是犯了同样的错误。它在广告词里这样说:“我们深知,当我们把XXX口服液交到您手上的刹那,也即是您把健康和美丽,交给我们的时刻。”这岂不是在说,一旦服用这种口服液,顷刻之间就会被剥夺掉健康和美丽,乘U下的只是疾病和丑陋?

  • 3.格调低下,导向错误

  • 有些广告词,所宣传的产品本身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广告在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的价值观方面却存在着严重的问题。请看一则皮鞋油广告:“女人看男人,第一眼从皮鞋看起J”从皮鞋看起”,是看男子的穿着气派,皮鞋用高级鞋油擦得明亮可鉴,这是有钱、有地位的象征。这则广告词在宣传皮鞋油的质量的同时,更直接地宣传了势利庸俗、以貌取人的不正确思想。有一种名为“老爸”的食品在上市之前推出的备选广告语中有一条:“吃了老爸,不想老爸。”吃了“老爸”食品,居然连自己的生身父亲也会忘掉,这种食品,在中国这块历来讲究孝道、提倡反哺的土地上,大概没有多少人愿意去买吧?还有一些服务性行业,为了招揽顾客,竟打出了“皇帝”的招牌。一家酒店的广告语是「欲圆皇帝梦,请到某某(酒店名)来”,是不是想让消费者做一次为所欲为的皇帝?一家洗浴房的广告是:“顾客是上帝,贵妃恭候您”。为了赚大钱,为消费者提供“贵妃式”的服务。这两则广告,在客观上宣扬了不健康的思想。尤其需要引起注意的是,有些广告语制作者,为了追求宣传效果,利用谐音、别解,制造具有挑逗性的传播效果。XX服装公司把“玩美女人”用在了宣传内衣的广告上;某妇女口服液的广告语是“每天给你一位新太太”;某丰乳用品的广告语是“千万别让男人一手掌握";某床上用品取名为“洋夫人”,广告语干脆是“洋夫人伴您同眠”。厂商为推销一种名为“清嘴”的口香糖,竟在广告中用上了挑逗性的语言:“你想知道‘亲(清)嘴’的味道吗?”还有些广告词,为了迎合某些消费者求吉利、求好运的心理,鼓吹什么“光临求天宝,祝福交好运”,“买xx游戏机,幸运伴随着你”,“拥有九洲黄金,伴随一生好运”。这些广告词表现出来的倾向也很成问题。广告作为一种现代社会的重要宣传工具,它必须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因为广告既然是属于社会的,那么,就必须充分考虑到它的社会影响,要有正确的导向,也要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尽一份义务。《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广告使用的语言文字应当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含有不良文化内容。”低级庸俗的广告语言严重污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危害人们的思想健康,引起了消费者的强烈不满,应该坚决取缔。

  • 4.褒贬错置,令人反感

  • 汉语词汇中向来就有敬词和谦词,对人家要用敬词,对自己要用谦词,绝不可以混淆。一家涂料厂没搞清这一点,它在自己的广告里这样说:“使用我厂生产的涂料装修您的居室,保您蓬草生辉!”什么叫“蓬草生辉”?“蓬草”,就是“蓬门草户”的省略。“蓬门单户”就是用草、树枝等做成的门户,形容穷苦人家所住的简陋的房屋。这是一个谦词,是当别人到自己家里来或张挂别人给自己题赠的字画时,为表示自己因此而感到非常光荣时的一个谦谢之辞。说自己住的房子是“蓬门草户”是可以的,那是自谦,而对别人的住所就不能这么说了。而这则广告词却稀里糊涂地说:用上我厂的涂料,你那原本一贫如洗的家就能放出光彩。试想,消费者看了这则广告会作何感想呢?有两家化妆品厂商做同一内容的广告,广告词用的也是相同的格式,效果却完全不一样。前者的广告词是:“早一天使用,迟一天衰老。”这里直言防止衰老,显得比较刺目。后者的广告词是:“早一天使用,多一份青春「委婉地表示增添青春,这样就比较诱人。香港“哈佛织发中心”先前做的广告是:“全力推广解决秃头之道。”显然,这则广告太直太露太没礼貌,可能会损伤顾客的自尊心。以后他们将广告词改为:“只需两周,乌发长满头「和前者相比,后者显得委婉含蓄,不仅展示了美好的前景,而且承诺“只需两周”就会“乌发长满头”,就显得更有吸引力了。

  • 5.用词不当,生造词语

  • 一些广告语,经常有一些语法、修辞、逻辑的错误,这其中用词不当和生造词语的现象尤其多。请看一则广告语」……在申城的黄金饰品市场上绽开了璀璨的光华J“绽开”,本指衣缝裂开,引申为开放、开裂;“光华”,明亮的光辉。显然「绽开”与“光华”不能相配。还有一则广告语:“如果再要问申城土特食品什么地方最多,那南市区当推不让,豫园集团最为集中。”这里的“当推不让”是生造词语。也许,广告制作者,既想用“当推第一”,又想用“当仁不让”,结果各取其半,就生造出一个谁也看不懂的“当推不让”来。还有随意省略的。某百货商厦在报上刊登广告,原意是:凡购买下列五项女子用品达到规定金额的,可享受打折和获取购物券的优惠。然而,商家为了减少字数,将广告语随意简缩为:“女子五项,又折又券J“女子五项”,让人误以为是某一类比赛中的女子项目。“又折又券”更是让人难以捉摸。这样的广告用语,其宣传效果要大打折扣是毫无疑问的了。由于用词不当,而把买卖双方的位置倒了个个儿的情况也经常出现。某公司在报上做商品广告称「零售请到……”顾客是买方,买方怎么会“售”呢?这里应将“售”改为“购”。无独有偶,另一家公司在报上刊登的一则招聘广告上列出了“招聘人员要求”。这究竟是对担任“招聘”工作的“人员”的要求,还是对应聘人员的要求?从上下文看,显然是对后者的要求,因此,这里的“招聘”应该为“应聘”。上海某商店的横幅广告上写道:“本店食品,卖十送二「“卖”指售出,是店方行为,对顾客来说则是购进,应该说“买”。在报刊和出版社的广告中,错用“征订”一词,而将买卖双方关系颠倒的现象也较为普遍。例如:"欢迎征订《教育科研通讯》,全年6期,可破月征订「“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年高考用书征订办法:各地考生可去当地教委招生办公室征订、购买J”入选《文库》作者如需要该书,请征订“征订”一词的含义是:征求订阅、订购,征求订户。因此,征订是出版发行单位的行为,不是读者的行为。

  • 6.含糊其辞,引起歧义

  • 广告用语应简单明了,若含糊其辞,就容易引起歧义,不仅不能给厂商带来更多利润,有的还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有一则广告的大标题是:“金海潮流行足金展示”。这个标题可以作两种理解:一是“金海潮”正在流行着“足金展示”,二是“金海潮”中的“流行足金”正在应时“展示”。究竟是什么意思?难以捉摸。还有一则广告的大标题是「某手机又出爆炸新闻。”这既可以理解为“某手机又出”了机身“爆炸”的新闻,也可以理解为“某手机又出”了如同“爆炸”般的令人惊奇的“新闻”。究竟是哪个对呢?让消费者颇费猜测。有些广告,简直不知所云。有则房产广告称:“寸金一落,置地有声。”所说的“寸金”为什么“落”?“落”向何处?不知道。“置地”是什么意思?又如何“有声”?如果表达不清,那就是此时“有声”犹“无声”。还有的因用词不当,引起了误会。某市某区拆迁办公室在报上登了一则通告,说因市政建设和改造旧城区的需要,区内某片居民住宅要拆迁,对居民要进行“异地安置”。结果产生了误会,该地居民纷纷质问,为什么安置我们去外地?其实问题就出在通告中的“异”字上。“异地”是外地、外乡、他乡的意思,让居民为拆迁而背井离乡,居民当然难以接受这里的“异”应改为“易”,“易地”就是换个地方。这样,政府、居民皆大欢喜。

  • 7.违反政策,适得其反

  • 我们的所有广告用语,不论宣传什么,都要注意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有些公益广告,看上去很“左”,其实已经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规。有一则宣传计划生育的公益广告:“全镇人民行动起来,掀起结扎新高潮!”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结扎”是计划生育的一项措施,而且仅对一部分人适用。按照上述广告的意思,全镇的男女老幼,都要参加到结扎的队伍中来,而且还要形成“新高潮”。我们也看到过一则宣传推广普通话的公益广告:“说普通话光荣,说方言可耻!”推广普通话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但不能歧视方言,更不是要消灭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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