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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与其他标志的差异

  • 作者: 十象知识产权官网 发布时间:2024-01-12 22:39:02
  • 摘要

    商标是商品的标记,但商品的标记不限于商标,还有其他标志。商品生产专用于商品、服务上的标记还有商品名称、厂商名称(商号)等,还有产地标记、证明标志、条形码、包装装潢设计以及其他一些特定标志,如:防潮、易碎、有毒、危险品标志等。商标与其中有些标志、标记容易出现混淆。

  • 商标是商品的标记,但商品的标记不限于商标,还有其他标志。商品生产专用于商品、服务上的标记还有商品名称、厂商名称(商号)等,还有产地标记、证明标志、条形码、包装装潢设计以及其他一些特定标志,如:防潮、易碎、有毒、危险品标志等。商标与其中有些标志、标记容易出现混淆。因此,了解商标与其他商品标志的异同是十分必要的。

    商标与其他标志的差异图
  • 商标与商品名称的异同。商品名称是某种商品为社会所普遍接受的通用称谓。商品名称往往直接体现商品的功能、特征和用途,如自行车、汽车、喷气式飞机、手表、计算机等。相同或类似商品往往有众多的生产经营者在生产或销售,商品的通用名称由于没有显著性而不能起到区别商品的作用。商标作为商品的标记,往往不直接体现商品的功能、特征和用途,注册商标更是不允许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而必须采用特定商品生产经营者特有的能区别彼此的标志。当然,一些注册商标通过长期不间断的使用,可以逐渐演变为商品的通用名称,这种现象在药品上尤为明显,如“阿司匹林”等,但是,两者的区别是明显的,使用中不可混淆。

  • 商标与厂商名称的异同o厂商名称在我国称企业名称,习惯上也称作商号。厂商名称是企业的特定称谓,就好像自然人的姓名,是不同企业人格化的符号。虽然商品上往往印刷或以其他方式载有生产经营企业的厂商名称,但不是专门区别商品的标记。企业在与社会上其他单位和方面交往联系中,同样需要使用厂商名称。商标与厂商名称的最大区别是:商标具有显著性,在一个法律制度内用于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只能有一个,也就是说,一个商标只能有一个注册人;厂商名称则是具有更强的地域性,就好像自然人重名的情况比较普遍一样,不同地方厂商名称也有重名的情况。厂商名称并不排除有多个使用人。当然,商标与厂商名称又有密切联系,有的厂商名称的一部分经过商标注册,也可以成为商标。

  • 商标与产地标记的异同。产地标记是证明商品原产地的标志。二者最大区别在于:产地标记不是某个企业或个人独有的,而是由特定地区特定商品的所有生产经营者共同使用。另一方面,产地标记往往和原产地证明同时使用,同国际贸易关系极大,因而受国际法律制度保护。因此,商标和产地标志必须严格区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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