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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种类

  • 作者: 十象商标 发布时间:2024-01-12 22:26:04
  • 摘要

    1.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2.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3.驰名商标

  • 根据商标的构成要素,商标可分为文字商标,即用汉字或其他文字组合而成,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的商标;图形商标,即以人物、动物和风景画等图案制作的商标;字母商标,即用字母制作的商标;数字商标,即用数字制作的商标;三维标志商标,也称立体商标,是指用三维标志制作的商标;颜色组合商标,即用颜色组合而成的商标;组合商标,即用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任意组成的商标。

    商标的种类图
  • 更需要读者了解的是,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和商标权的司法实践,商标可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根据《商标法》第3条的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法所称的商标,一般是指注册商标,同时,商标法也对驰名商标和未注册商标作了规定。

  • 1.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 简单而言,使用于商品上的商标为商品商标,使用于服务项目上的商标为服务商标。

  • 商品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将自已生产或经营的商品与他人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区别开来,而使用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可视性标志。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用条款,不损害公共道德或他人的利益,具有商标的显著性的标志,均可成为商品商标。

  • 服务商标是指服务项目的提供者,为了将自已提供的服务和劳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和劳务区别开来而使用的标志,例如,“情满旅途”服务商标、“大汗行宫”旅游服务注册商标、胡庆余堂”服务商标(见图6)等。凡用于区别服务项目的提供者的标志均可视为服务商标。2.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 集体商标,是指以社团、协会或其他合作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例如,“潍坊风筝”集体商标、“射阳大米”集体商标、“南京盐水鸭”等。只有集体商标注册人所属成员,才可以使用该集体商标,但须按该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履行必要的手续。集体商标不得许可非集体成员使用。注册、使用集体商标,有利于中小企业的联合,促进其集约经营,形成在市场中有竞争力的销售渠道,有利于产品和商标的宣传,促进规模经营。

  • 证明商标是指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原料、制作方法、质量、精密度或其他特点具有保证意义的一种标志,例如,绿色食品标志,真皮标志,纯羊毛标志,电工标志等。这种商标般由商会或其他团体申请注册,申请人对该商标指定的商品或服务具有检验能力并负保证责任。例如,“金华佛手”证明商标、“庆元香菇”证明商标、“浏阳花炮”证明商标、“六安瓜片”证明商标等。由于证明商标的使用者系申请人的组织成员,商标所有人并不使用该商标,例如,“金华佛手”证明商标的所有人是金华市林业局生产管理站,但金华市林业局生产管理站本身并不使用“金华佛手”证明商标。因此,在注册申请及保护中与普通的商品或服务商标有较大的区别。例如,在提交注册申请时,申请人应附送该商标的使用章程。证明商标一经注册,不得转让。

  • 使用证明商标必须经注册人许可,其经营的商品必须保证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反之,则视为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例如,洞庭山“碧螺春”证明商标使用条件为:

  • 在吴县市洞庭东西山“碧螺春”种植区域内,遵照“碧螺春”栽培技术规范进行生产管理,其产品符合DB32/159-1997(碧螺春茶)规定要求加工而成的“碧螺春”;

  • 碧螺春必须符合DB32159-1997(碧螺春茶)江苏省地方标准的质量要求。又如,“绍兴黄酒”、“绍兴老酒”证明商标使用条件为:符合绍兴黄酒、绍兴老酒特定的品质和生产工艺要求的生产者;生产基地在绍兴鉴湖水系区域。如果证明商标在使用过程中不符合章程规定,不能继续起到保证商品质量的作用,则有可能导致该注册商标的撤销。因为证明商标是证明其产品原料、质量等特点的标志没有严格的规定,将会使产品质量失去控制。加强对证明商标的监督与控制,既有利于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又维护了名牌的信誉。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的联系和区别有:

  • 两者均是由多个生产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共同使用的商标。

  • 集体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来自同一组织;证明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达到规定的特定品质。

  • 集体商标的申请人都必须是依法成立,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但证明商标的申请人还必须对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

  • 集体商标只要是该集体成员均可使用,该组织以外的成员不得使用;证明商标则应当显示其开放性,只要达到管理规则规定的特定品质的商品或服务都可以要求使用证明商标。

  • 集体商标的注册人可以在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能在其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证明商标。

  • 集体商标注册后不能转让;证明商标可以转让给其他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并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

  • 3.驰名商标

  •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例如,“乐凯”胶卷商标、“长城”润滑油商标、“两面针”牙膏商标等。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识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只有经过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的商标,才可称为驰名商标。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认定或者采取其他变相方式认定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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