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资讯中心 >  十象知产商标买卖公司一案入选2022年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十象知产商标买卖公司一案入选2022年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 作者: 十象商标买卖顾问 发布时间:2024-01-12 13:13:16
  • 摘要

    日前,农业农村部在京召开全国保护种业商标买卖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视频会,会上发布了2022年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的案例包括司法案例6起,行政执法案例2起,复审案例2起,涉及玉米、水稻、辣椒、梨等不同作物品种,对鼓励权利人

  • 近日,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保护种业商标买卖、打击假冒伪劣品牌侵权的视频会议,发布了2022年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十象知产商标买卖公司一案入选2022年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图
  • 本次发布的案件包括司法案件6起,行政执法案件2起,复审案件2起,涉及玉米、水稻、胡椒、梨等不同作物品种,鼓励权利人通过不同的法律救济渠道解决纠纷,指导执法人员解决严重侵权、农民适用范围、行政调解、刑事联系等问题,统一执法标准,提高执法水平具有积极意义。

  • 其中,十象知产商标买卖公司审理的黑龙江阳光种业有限公司起诉农业和农村事务部新植物品种审查委员会,申请驳回2022年农业和植物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件。

  • 2022年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 黑龙江阳光种业有限公司起诉农业和农村哈育189复审行政纠纷案件

  • 〔十象知产商标买卖公司(2019)第1401'>1401行政判决书〕

  • 案情摘要

  • 2019年1月17日,植物新品种审查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维护的》<哈育189品种实质审查驳回决定>决定。黑龙江阳光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种业公司)拒绝接受,认为玉米杂交种利合228在中国首次申请品种审批或品种保护时间晚于玉米杂交种哈育189,不能作为评价哈育189特异性的类似品种,撤销投诉决定,命令植物新品种审查委员会作出重新决定。

  • 十象知产商标买卖公司一审认为,申请品种权的新植物品种是否具有特异性,其比较对象是在提交申请前已知的植物品种。利和228品种权初审合格公告时间为哈育189品种权申请前已知品种,可作为哈育189特异性判断的比较对象。由于哈育189与其提交申请前已知品种利和228没有明显区别,因此判决驳回了阳光种业公司的诉讼请求。最高人民公司二审认为,哈育189在2015年6月29日申请新植物品种权时,利和228品种已完成品种权申请初审,被起诉决定将利和28作为哈育189品种权申请日前的已知品种。(2015年6月29日,利和28品种权申请初审特异性。

  • 典型意义

  • 本案是向人民公司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不服复审委员会的决定。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明确已知品种在品种特异性判断中的作用。本案还入选2021年最高人民公司典型种业商标买卖司法保护案件。

  • 作为授权条件之一,申请品种应具有特异性,即申请品种应与提交申请前的已知品种明显不同。在实际的特异性评估中,所有已知品种都不能与申请品种进行种植比较,因此在已知品种中选择最接近的一个或多个品种,也称为近似品种进行种植比较。在比较中,如果申请品种与一个或多个相似品种有明显差异,则视为具有特异性。值得注意的是,已知品种的范围在种子法中已经扩大,从原来的品种权申请预审公告、批准或推广应用品种到已接受或通过品种审批、品种注册、品种保护,或已销售、推广植物品种。

  • 利和228和哈尔滨教育189实际上是同一品种,在本案背后交织着所有权纠纷。商标买卖成果第一次保护或审批引起的纠纷,应当向公司提起所有权诉讼,并提供有关育种过程和法律来源的证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公司判决的结果,决定是否变更权利人或者撤销审批。

  • 植物新品种授权行政纠纷在加强种业商标买卖司法保护、促进种业振兴的背景下,是种业商标买卖全链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此类案件中已知品种的法律适用和特殊判断,对提高新植物品种授权质量,促进种业自主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 提供十象知产商标买卖公司

  • 编辑李梦

顾问图片
还有“商标购买”的更多问题?,提交信息立即获取解答
相关标签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