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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对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发展

  • 作者: 十象商标 发布时间:2024-01-12 22:14:03
  • 摘要

    1.知识创新是知识经济的支柱。2.许多国家提出了明确的知识产权战略,并把它作为振兴本国经济,增强国际竞争能力的重大举措。3.知识产权保护已日益成为跨国公司争夺国际市场份额的重要手段、挤压竞争对手的重要

  • 1.知识创新是知识经济的支柱。

    各国对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发展图
  • 知识的增长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使知识和经济的关系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有史以来,人类的经济活动都离不开知识,人类积累知识、归纳知识,从而形成了科学体系。从科学发现到技术发明,在20世纪以前大约需要30年,从20世纪初到20世纪中大约需要10年,到20世纪下半叶缩短至5年左右,科研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步伐大大加快了。

  • 新技术革命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已经取得了飞跃式发展。信息科学技术、生命科学技术、新能源科学技术、新材料科学技术、有益于环境的高新技术和软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迅速发展,使得科学和技术密不可分,并且成为第一生产力,使工业经济发展成为知识经济,使今天世界的竞争成为科技、特别是高科技为先导的综合国力的竞争。日本前首相小渊惠三说:“知识就是日本的灵魂”。目前日本已制定了“知识产权兴国”战略。美国富豪格?兰姆说:“未来经济的发展是知识的发展”。著名管理大师彼德卡?德鲁克说:“知识是什么?知识就是我们重要的财富”。韩国前总统金大中则说:“我们已经到了头脑强国的时候了”,他特别指出:“我们必须走知识经济的道路,否则,我们经济地位的恢复就将不成其为可能”。中国政府也已认识到了科学技术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必须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重要作用,注重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改善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加强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推进关键技术创新和系统集成,实现技术跨越式发展。鼓励科技创新,在关键领域就若干科技发展前沿掌握核心技术和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这足以说明党和政府已把知识产权保护放在了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

  • 2.许多国家提出了明确的知识产权战略,并把它作为振兴本国经济,增强国际竞争能力的重大举措。

  • 知识产权和知识紧密相连,它是知识创造的财富,是一种无形的财产。知识产权又是法律确认的产权,它和有形财产一样须受到尊重,受到保护。更为重要的是,知识产权是自主创新的基础,是自主创新的衡量指标,也是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因为自主创新必定要落实到产品上,并最终推向市场。在创新的全过程中,知识产权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先导角色。创新失去了先导,就难以实现既定的目标。人类社会是在不断创新中发展进步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两次把“创新”、“创造”确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充分说明了创新在知识产权制度中的重要作用和鼓励创新对于社会发展的积极意义。保护和鼓励创新的需要催生了知识产权制度,并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同时不断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又强有力地鼓励着创新,促进着发展。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的创造、传播和应用成为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知识产权制度及在其保护和推动下的创新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当今世界,面对综合国力竞争空前激烈,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日益加强的态势,哪一个国家更加重视知识产权的培育、保护、管理和知识产权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哪一个国家就更可能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掌握主动权,赢得先机。

  • 世界经济贸易发展的新形势,对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变革产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影响。1995年生效的TRIPS协定,即《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标志着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变革与发展,进入了空前活跃的阶段,世界上许多国家正在酝酿、制定或已实施以专利战略为主的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在国际经济、科技、贸易活动中的地位与作用得到了历史性的提升。主要表现在:第一,全球范围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这主要包括:知识产权保护客体不断扩大;知识产权权利内容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方式的变革;知识产权保护期限的延长。作为这种变革的推动力量主要是发达国家,他们为了扩大其科技优势,并且把这种优势尽可能地用知识产权的形式表达出来,以便获得有效的保护,极力把自己的科技优势提升为知识产权优势。美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直努力推进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以提升美国的技术创新能力,提高美国商品和服务方面获得知识产权的能力,推动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发达国家在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等关键技术领域拥有的专利数量,占全球同类专利总量的90%以上;在战略性科技前沿领域和对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领域中所拥有专利的数量和质量,占有绝对优势。发达国家拥有的知识产权优势,在其经贸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通过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成为西方企业集团和跨国公司利润快速增长的主要源泉。统计资料显示:2000年,IBM公司的利润总额81亿美元,其中,知识产权的许可、转让收入为17亿美元,占利润总额的21%;2001年,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的销售总额1773亿美元,约是同期我国各种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企业(7114家)总产值(6475亿元)的2.2倍;2001年,美国默可药业公司销售总额477亿美元,英国葛兰素史克药业公司销售总额约280亿美元,也都超过了同期我国医药制造企业(3488家)的总产值①。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使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数字音像制品、网络域名、电子商务方法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涌现出来;同时,由于对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艺术的高度重视、对公众健康的普遍关注,在国际间引发了相关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热烈讨论。国际范围内知识产权保护客体在不断扩大、保护力度在不断强化、保护机制在不断变革。这种态势在今后的若干年内,还会继续发展。

  • 美国率先把以专利战略为主的知识产权战略作为国家重要的发展战略;把知识产权视为国家的基础性战略资源。在20世纪70年代,年均专利授权量为6万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一直努力推进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以提升美国的技术创新能力,提高美国商品和服务方面获得知识产权的能力,推动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到20世纪末期,年专利授权量达到18万件,增长了3倍②。同时美国一直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早在1980年,美国国会通过《贝多尔法案》,调整了政府投资形成的专利的权利归属政策,使国家所有的专利权在一定条件下可归研究开发机构所有;此后,又通过实施《联邦技术转移法》、《技术转让商业化法》、《美国发明家保护法令》等法案,促进产学研的合作研究和专利技术向产业界的转移。另外,美国还通过其综合贸易法案的“特别301条款”迫使其他国家强化对美国知识产权的保护;通过关税法的337条款专门用来阻止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进口商品。同时,美国十分重视专利信息的采集、分析和研究,采用政府部门和民间机构密切合作的方式,建立技术评估预测体系和各类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供有力的支撑体系。

  • 日本、韩国以及欧洲的部分国家也纷纷孤究制定面向21世纪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日本政府于2002年3月20日设立了由小泉首相主持的“知识产权战略会议”;7月3日出台了《知识产权战略大纲》,提出了“知识产权立国”的基本国策,其核心是:把知识产权这种无形资产的创造,置于产业基础的地位,以此来谋求恢复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活力,以便在21世纪里,确保日本在世界上的牢固地位。我们应该高度关注这种动向,并应积极地借鉴他国的先进经验。

  • 3.知识产权保护已日益成为跨国公司争夺国际市场份额的重要手段、挤压竞争对手的重要战略和策略。

  • 近年来,国外企业和跨国公司更加重视对华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主要表现在:其一,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更加制度化,体系化。世界500强的跨国公司中,已进入中国的大约有400家,大多数都成立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通过这一机构来有效地管理他们在中国境内的知识产权事务。其二,实施在华知识产权战略的视野放长,更加有针对性、更加策略地实施知识产权先行战略。跨国公司在过去的10多年里,向中国申请的专利多数是现在迅猛发展的一些产业的核心技术,其战略布局相当超前。其三,实施有效的专利申请策略。跨国公司在华申请专利时,既注重扩大权利要求,又注重挤压我国的创新空间,以建立和巩固其知识产权的优势地位。其四,跨国公司原来是各自向中国企业提出权利要求,现在开始出现联合起来、共同提出诉求,并往往由政府出面交涉。

  • 由此,我们已经十分清楚地看到了国际国内知识产权发展的基本趋势,也认识到了知识产权保护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十分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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