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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的终止

  • 作者: 十象商标 发布时间:2024-01-12 22:04:48
  • 摘要

    注册商标的终止是指注册商标在法律规定的条件出现时归于消灭,商标权人不再享有商标专用权。

  • 1.注册商标终止的概念

    注册商标的终止图
  • 注册商标的终止是指注册商标在法律规定的条件出现时归于消灭,商标权人不再享有商标专用权。

  • 2.注册商标终止的原因

  • 注册商标可以因为被商标局注销或者撤销而终止。注销是指由于商标注册人死亡等原因而由商标局以注销的形式终止商标专用权;撤销则是指由于商标注册人有违反商标法规定的行为,而由商标局终止其商标专用权的处罚性行为。

  •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商标局注销注册商标:

  • (1)商标注册人消亡(包括商标注册人死亡,丧失经营能力,因故停止营业,企业合并或兼并)后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未办理商标权的移转手续,商标权被视为自行消灭的。

  • (2)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宽展期已过,商标注册人未申请商标续展注册或者虽然申请但未获准的(此时商标权失效之日为有效期届满之日)。

  • (3)注册商标所有人自愿放弃商标专用权并向商标局办理注销手续的。

  • 注册商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商标局予以撤销:

  • (1)商标权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在限期内不改正的。

  • (2)商标权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在限期内不改正的。

  • (3)商标权人自行转让注册商标,在限期内不改正的。

  • (4)商标权人连续3年停止使用该注册商标,在限期内不改正的。

  • (5)商标权人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在限期内不改正的。

  •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3种情况不属于这里所说的撤销:注册商标因为违反《商标法》第10、第11和第12条禁用条款而被撤销;注册商标因采用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等原因,而被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因为他人对已注册商标有争议而且争议理由成立,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

  • 在这3种情况下,商标的注册自始无效,从而不同于先有商标权,后因撤销而终止的情况,即前者的撤销溯及到注册之日,而后者的撤销没有这种溯及力。

  • 3.如何申请注销注册商标

  •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销申请书,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商标局收到其注销申请之日起终止。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注册商标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一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提出注销申请的,应当提交有关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注册商标终止的证据。注册商标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被注销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终止。

  • 4.注册商标终止的法律效果

  • 注册商标终止后,商标使用人不再享有商标专用权,法律不再对其提供保护。

  • 注册商标终止的,原《商标注册证》作废;撤销该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或者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由商标局在原《商标注册证》上加注发还,或者重新核发《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 另外,除了因连续3年不使用而被撤销的注册商标外,《商标法》还规定注册商标因注销或者撤销而终止的,自注销或者撤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于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一律不予注册。这主要是因为注册商标终止之后,使用该商标的商品一般还会在市场上流通一段时间。为了防止消费者的混淆,故规定在一年之内不得再注册与之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 注册商标终止满一年之后,原商标权人或者其他人即可申请注册与原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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