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资讯中心 >  注册商标国际的审查及保护期

注册商标国际的审查及保护期

  • 作者: 十象商标 发布时间:2024-01-12 21:40:00
  • 摘要

    一、注册商标国际的审查二、国际注册商标的保护期

  • 一、注册商标国际的审查

    注册商标国际的审查及保护期图
  • 商标局在马德里协定或者马德里议定书规定的驳回期限(以下简称驳回期限)内,依照商标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进行审查,作出决定,并通知国际局。商标局在驳回期限内未发出驳回或者部分驳回通知的,该领土延伸申请视为核准。

  • 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人,要求将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标志作为商标保护或者要求保护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自该商标在国际局国际注册簿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应当通过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相关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提交相关材料的,商标局驳回该领土延伸申请。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商标国际注册有关事项进行公告,商标局不再另行公告。

  • 对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商标公告》出版的次月1日起3个月内,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异议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局在驳回期限内将异议申请的有关情况以驳回决定的形式通知国际局。被异议人可以自收到国际局转发的驳回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进行答辩,答辩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应当通过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提交。二、国际注册商标的保护期

  • 国际局收到符合《商标国际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共同实施细则》的国际商标注册申请后,即在国际商标注册簿上进行登记注册,并给商标注册申请人颁发《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直接寄送给商标局国际商标注册处,由商标局国际处转寄给申请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应该注意的是,申请人填写地址一定要清楚(可增加通信地址),如果申请人的地址有变动,应及时办理变更。

  • 在中国获得保护的国际注册商标,有效期自国际注册日或者后期指定日起算。在有效期届满前,注册人可以向国际局申请续展,在有效期内未申请续展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商标局收到国际局的续展通知后,依法进行审查。国际局通知未续展的,注销该国际注册商标。

顾问图片
还有“商标购买”的更多问题?,提交信息立即获取解答

相关文章推荐

精选商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