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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登记的材料和流程及审查

  • 作者: 十象商标 发布时间:2024-01-12 21:35:33
  • 摘要

    第一,作品登记申请表;第二,作品创作说明;第三,申请者身份证明材料;第四,作品样本(作品复印件、作品照片或电子文档等)。

  • 1.需要提交的材料

    版权登记的材料和流程及审查图
  • 第一,作品登记申请表;

  • 第二,作品创作说明;

  • 第三,申请者身份证明材料;

  • 第四,作品样本(作品复印件、作品照片或电子文档等)。

  • 根据申请者的不同情况(如代理申请等)选择提交下列材料:一是代理委托书;二是权利归属证明材料。

  • 2.审查的内容

  • 第一,各种表格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

  • 第二,作品权属关系是否明确;

  • 第三,材料中是否存在显而易见的权属问题;

  • 第四,对申请者身份或权利有疑问时,要求其提交经过公证和认证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 3.登记审查的程序

  • 作品登记申请的审查工作需经过初审和复审程序,对难以确定是否属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通过审批会讨论研究。

  • 第一,初审由登记机构经办人员完成。

  • 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登记申请中存在问题时,可采取当面、电话、书面等方式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进行补正。申请者应从接到补正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补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者,其申请视为自动撤回。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补正申请期限时,申请者应提出书面请求,并明确需延长的时间,经登记机构批准后,可延期补正。

  • 第二,登记机构负责人对通过初审的申请进行复审。

  • 第三,对难以确定是否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召开审批会讨论。

  • 第四,审查过程中发现作品有权属争议时,对该申请予以中止审查,待权属明确后,再启动审查程序。

  • 4.登记审查的期限

  • 登记机构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后,在1个月内完成审查,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登记的决定,如需进行材料补正,在材料完成补正后1个月内完成审批程序。

  • 5.不予登记与撤销登记的情形

  • (1)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情形

  • 第一,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 第二,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 第三,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 第四,权属存在争议的作品。

  • (2)登记机关撤销登记的情形

  • 第一,登记后发现有如上不予受理情形中存在的情况的;

  • 第二,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符的;

  • 第三,申请人申请撤销原作品登记的;

  • 第四,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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