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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种类

  • 作者: 十象商标 发布时间:2024-01-12 20:54:34
  • 摘要

    1.商标的不同分类。2.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种类。

  • 1.商标的不同分类

    商标的种类图
  • 按不同的区分标准,商标可以被分为不同的种类,其中常见的几种分类有:(1)以商标构成要素不同可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和组合商标;(2)以商标的使用对象不同可分为:平面商标、立体商标、音响商标和气味商标;(3)以商标的使用对象不同可分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4)以商标的使用目的不同可分为:联合商标、防御商标、证明商标(5)以商标的使用者不同可以分为:制造商标、销售商标、集体商标;(6)以商标在企业营销中的作用不同可分为:企业形象商标、产品营销商标。

  • 其中,企业形象商标和产品营销商标的分类是营销学的分类标准。所谓企业形象商标也称为企业主商标,它往往与企业的商号甚至域名一致而较少(或者不单独)使用在具体商品上。其功能早已不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的出处,而在于表达企业形象、传递企业信息、沉淀企业信誉、积累商标价值。

  • 产品营销商标又称产品商标或副商标,它是使用于具体产品之上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出处的商标。在企业规模较小时,产品营销商标往往与企业形象商标合二为一,但企业发展到较大规模时,出现系列产品甚至产品群时,企业形象商标与产品营销商标分离,而且不同的产品系列或产品群往往使用不同的营销商标。

  • 以美国宝洁公司的商标使用策略为例,“PG"以及“星星月亮图形”是公司的企业形象商标,而“飘柔”、“舒肤佳”、“海飞丝”、“潘婷”、“玉兰油”、“佳洁士”、“碧浪”、“汰渍”等约300个使用于各种产品上的商标是其产品营销商标。2.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种类

  • 按照我国《商标法》第3条规定,我国法律上给予注册保护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另外,依《商标法》第8条规定,三维标志可以作为商标注册,这意味着《商标法》既承认平面商标也承认立体商标。

  • 所谓商品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或者经营者为了将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与他人生产或者经营的商品区分开来,而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标志。

  • 所谓服务商标,是指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为了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区分开来,而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标志。

  • 所谓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 所谓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 所谓平面商标,是指文字、图形或者组合等二维要素所构成的平面标志,它是我们最为常见的商标。

  • 所谓立体商标,是与平面商标对应的,由三维空间要素组成的具有立体形状的标志,立体商标有时也被称为外形商标。常见的立体商标主要有立体标志和包装物两大类,前者如“米其林轮胎小人”,后者如“可口可乐饮料瓶”等,不管中请注册哪一类立体商标除需要符合显著性等注册要求外,还应当符合非自由身性质、非为获得技术效果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价值而产生的形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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