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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注册

  • 作者: 十象商标 发布时间:2024-01-12 20:47:00
  • 摘要

    注册商标申请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依照法定核准注册后,即在商标局设量的《商标公告》上公告和《商标注册薄》上予以登记,并发给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证》。

  • 注册商标申请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依照法定核准注册后,即在商标局设量的《商标公告》上公告和《商标注册薄》上予以登记,并发给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证》。按照法律的规定,商标亠旦获准注册,注册人即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任何人未经注册人同意,不得在同一种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该商标或者与该商标近似的商标否则将构成商标侵权,要追究法律责任。

    商标的注册图
  • (一)商标公告

  • 《商标公告》是由商标局编辑出版,专门用于刊登商标局有关腐标注册事宜的决定和其他需要公开的文件是定期官方刊物《商标公告》将所有商标注册的事实公之于众,是为了使公众准确、完整地了解他人商标专用权,使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使商标的注册活动更公正、公平、合理地进行。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 1.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刊印商标初步审定号、申请日、商标、使用商品(服务)、类别、申请人名义、申请人地址及商标代理组织名称。

  • 2.注册商标公告。刊印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的注册号、商品(服务)类别、注册人名义。

  • 3.续展注册公告。刊印商标注册号、商标名称、商品(服务)类别、续展人名义。

  • 4.商标异议公告。刊印商标初步审定号、商标名称、商标公告期号、商品(服务)类别、被异议人名义。

  • 5.转让注册商标公告。刊印商标注册号、商标名称、转让人名义、受让人名义、核准日期。

  • 6.变更注册人名义及地址公告。刊印商标注册号、商标名称、变更前注册人名义、地址、变更后注册人名义、地址、核准日期。

  • 7.注销注册商标公告。刊印商标注册号、商标名称、使用商品(服务)类别、注册人名义。

  • 8.撒销注册商标公告。刊印商标注册号、商标名称、使用商品(服务)类别、注册人名义、撤销日期。

  • 9.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公告。刊印商标注册号、商标名称许可人名义,被许可人名义、许可使用的商品(服务)、许可使用的时限。

  • 10.商标注册证遗失声明公告。刊印商标注册号、商标名称、商品(服务)类别、注册人名义。

  • 此外,还有要求注册人提供使用证明的通知书的送达公告、《商标审查意见书》的送达公告、《商标注册申请驳回通知书》的送达公告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 被异议商标在异议裁定生效前公告注册的,该商标注册公告无效,由商标局扣发《商标注册证》,暂不在《商标注册簿》上登记,待生效的异议裁定是否准予注册而定。(二)商标注册簿

  • 《商标注册簿》是商标注册的原始记录凭证,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它完整、准确地记载着每一个注册商标的图样,指定使用的商品、注册人名义、地址、委托代理事项,以及异议、复审、变更、转让、续展、注销、撒销等等全部商标注册事项。《商标注册簿》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置并保存。

  • (三)商标注册证

  • 《商标注册证》是商标局发给注册人的有关商标注册的证明文件,上面记载着商标注册号、商标图样、类别、指定使用商品,注册人名义、注册人地址、注册的有效期限等内容,是商标注册人主张权利的最直接、有效的法律凭证。注册人在印刷商标标识,向人民法院起诉他人的商标侵权行为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处理商标使权案件时,都需要出示《商标注册证》。因此,注册人应妥为保管,正确使用。如有遗失或者破损,商标注册人应向商标局申请补发。申请补发《商标注册证》的,注册人应当向商标局交送《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一份,商标图样五份;《商标注册证》遗失的,应在《商标公告》上刊登遗失声明。破损的《商标注册证》应当交回商标局。

  • 需要指出的是,自1995年后,注册人在办理商标续展、转让、名义及地址变更等事宜时,商标局不再将上述事项在《商标注册证》上加注,而是发给注册人相应的证明文件。因此,注册人在使用《商标注册证》时,应连同有关证明文件一同使用。

  • 由于《商标注册证》是商标局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为保证其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人不得伪造或者涂改《商标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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