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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申请途径

  • 作者: 十象商标 发布时间:2024-01-12 20:43:25
  • 摘要

    (一)在商标异议中申请(二)在商标争议中申请(三)在商标管理中申请(四)由法院认定

  • 我国以国际上通行的“被动认定”、“个案认定”为认定原则,确立了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两条途径,确定的认定机关只有两个:

    驰名商标申请途径图
  • 1.国家工商局总局(含国家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

  • 2.法院。

  • 驰名商标的具体申请途径如下:

  • (一)在商标异议中申请

  • 商标异议是指经过商标局初步审查通过的商标,在获得注册商标证书之前,商标局先行进行公告,在公告期内任何人都可以以合理的理由提出异议。如果在提出异议的过程中,提出该商标可能构成对自己商标的侵犯,同时申请认定自己是驰名商标。

  • 申请机关:国家商标局

  • 前提条件:必须是有和要申请“驰名商标”的商标相同或相近的商标在公告期中,该公告的商标一般要求和要申请的驰名商标不是同一类。

  • 这种申请方式比较直接,中间环节少,可以直接向商标局申请,能够以较快的速度获得批准,前期费用比较低。但是在公告期内商标可以作为异议对象,又符合申请“驰名商标”异议的(即目标商标),这种概率非常小。

  • (二)在商标争议中申请

  • 商标争议是指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因为有些法律规定的原因,别人认为侵犯了自己的商标,而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在提出撤销的过程中,同时可以提出申请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这种方式和前一种方式的不同主要在申请机关和申请条件上。

  • 申请机关: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评委)

  • 前提条件:必须是有和要申请驰名商标的商标相同或相近的注册商标,已经在其他类别上获得注册,并且在5年的争议期内,这样的情况一般是很少的。

  • (三)在商标管理中申请

  • “哪个商标如果被假冒,那么反映该商标是畅销的。”正是基于这点,地方工商局在打假过程中,如果发现侵犯这个商标商标权的行为比较多,就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认定该商标为驰名商标。

  • 申请机关:省、市两级地方工商局和国家商标局

  • 这种方式最为麻烦,一般要先向地区一级的工商局提出申请,然后再报送省级工商局,再由省工商局报送到国家商标局,最后由国家商标局来认定是否是驰名商标。而打假行为很可能是由县级工商局作出。这种方式涉及的机关比较多,每一级的工商局都要一道道通过,中间环节比较多时间也比较长,最少要1年的时间。

  • (四)由法院认定

  • 法院判决认定驰名商标,简便、成本低廉、容易操作,这种特点也使得通过法院认定驰名商标越来越成为最常使用的方式。在实际案例中有很多诉讼案件甚至是人为制造的,原告、被告实际上是同一个公司,这样做无外乎是想通过这种方式达到快速认定驰名商标的目的。

  • 申请机关:法院。

  • 法院一般在以下两类案件中可以认定驰名商标:

  • 1.驰名商标的名称被他人注册为域名;

  • 2.驰名商标被他人侵权使用,这个使用一般要求是在不同类别的商标上使用,如果是同类商品容易被认定为是商标侵权,而不能依据该案件申请为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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